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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22-00032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4-05
文号: 三委发〔2022〕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党(委、总)支部、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根据灌专整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经研究…

关于印发《三口镇“三项行动”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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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根据灌专整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经研究制定了《三口镇“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三口镇委员会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244

 

 

 

三口镇“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灌专整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经镇党委研究制定了《三口镇“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镇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吸取“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惩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彻底铲除滋生犯罪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全面摸排涉拐线索,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依法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集中追捕拐卖妇女儿童在逃人员,及时解救、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帮助受害人身心康复、回归家庭社会。全面整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及时发现并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受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8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具体步骤为:

第一环节:全面排查梳理(4月底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相关条线为主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讲行全面排查,为开展专项打击和解救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入户排查。组织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安民警、网格员以及民政、妇联等部门力量,组建摸排走访小组,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涉拐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线索。对摸排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交职能部门跟进,逐人登记造册,落实核查,并填写登记表。

(二)深入重点领域排查。教育、民政、卫健、妇联等条线部门要在校园管理、福利救助、卫生健康服务、走访慰问中,排查涉拐、虐待、性侵等犯罪线索,并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派出所要组织警力深入易于滋生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涉拐线索。

(三)历年案件底册排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回查历年接报的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警情和案件卷宗,清查出生证明、婚姻登记底根,对其中不规范、存疑的底册逐册核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回查疑似非法收养、非正常情形落户等疑似被拐人员,逐人登记造册、落实核查。

(四)网上网下同步排查。配合专业部门加强网络巡查,全面发掘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贩卖人口、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劳动等案件线索,发现网络贩婴、倒卖出生证明、开具虚假亲子鉴定等犯罪线索,交职能部门跟进处置。

(五)强化核查抽查。加强指导协调,汇总排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村民访谈、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核查抽查,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二环节:分类打击整治(7月底前)。依法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全面整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康复安置、关爱帮扶、隐私保护,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一)集中攻坚整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排查出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线索、人员、积案,逐一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线调查。

(二)查漏补缺整治。对排查出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研究整治措施,限期解决。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堵塞漏洞;对工作力量和能力不足的,要配齐配强相关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对排查中发现可能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重点单位整治。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排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村,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必要时进行挂牌整治,督促整改落实、限期改变面貌。

第三环节:建立长效机制(8月底前)。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总结,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打击惩处、救助帮扶、联系服务群众等长效机制,在全社会筑牢防拐打拐防线。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强制报告制度,压实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救助管理等单位以及村(社区)基层组织强制报告责任,对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介入。

(二)建立综合平台。积极依靠公安机关防拐打拐综合平台,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动态更新。

(三)厚植法治根基。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积极宣传解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案释法,揭露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的犯罪伎俩,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落实法规制度。及时为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织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保护网,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把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工作举措、高效的组织落实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坚持边排查边梳理、边分类救助帮扶和整治落实、边建立长效机制,各个环节有机衔接、压茬推进,既全面摸清底数,又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依法有序推进。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排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注重科学统筹,避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杜绝因方法不当而出现伤害群众感情的情况。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守好疫情防线。

(四)审慎稳妥处置。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群体、不同性质,充分考虑案件社会危害程度,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特别是对发生时间久远的案件,要充分考虑犯罪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充分考虑被拐人员家庭情况、生活状况、个人意愿,做到法理情相融合,审慎稳妥进行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相统一,切实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五)严明纪律要求。按照内外有别、内紧外松的要求,统筹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专项行动的重要情况、答复口径、阶段成果等,要实行扎

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严格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炒作。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情况和数据,依法依规做好案件受害人隐私保护工作,避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引发新的事端。要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强化排查工作责任,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村(社区)负责人都要在排查表格上签字,确保没有遗漏、底数清楚、数据准确,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后应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0223月起,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要向县工作专班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汇总统计表,20228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每期报送的情况和汇总统计表,需经镇主要负责领导或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同志签字。

 

二、全镇集中开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吸取“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全面排查整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漏管问题,强化服务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救助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全面筛查摸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清人员底数和现实情况,逐人实施诊断评估,分类建档立卡,加强对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切实维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措施,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原则,逐人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小组,加强救治救助力度,确保服务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8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具体步骤为:

第一环节:全面排查梳理(4月底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排查。

(一)全面入户排查。组织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公安民警以及民政、残联等部门力量,组成入户排查小组对所有家庭逐户排查梳理,列出已确诊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名单,并逐级汇总至县一级。

(二)逐人诊断评估。在县统一组织下,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镇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安民警、精防医生、网格员为主体,组成入户复核小组,对照诊断评估名单,见人见面开展复核,逐人填写登记表(附件1)。对已入库的确诊患者,一律开展危险性评估,掌握其现实表现,完善相关信息数据。对疑似患者,一律开展诊断复核,确诊的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纳入管理。

(三)强化抽查检查。全程指导各单位各村开展排查,汇总排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村民访谈、电话问询、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核查抽查,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加强全程督导、随机检查,确保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摸排清楚。

第二环节:分类服务管理(7月底前)。对排查出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类做好患者医疗救治、保障救助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一)对从未接受治疗、治疗依从性差等高风险患者,及时医治,对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律依法实施住院治疗。对近期危险性等级评估为3级及以上,经走访发现情绪焦躁、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做通其家属工作后,一律依法收治住院。

(二)对街面流浪乞讨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民政、公安等条线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我县医疗救助定点机构进行诊断和救治,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保障范围。对刑满释放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释放衔接各项措施,防止发生脱管漏管等问题。

(三)对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促进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对无监护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法律规定,由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及时指定监护人,依法明确监护责任。对怠于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监护人涉嫌虐待、遗弃患者犯罪的,依法严厉惩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居家患者的服药保障力度,确保患者“吃得上”吃得起”药。镇卫生院要做好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社区随访管理,实行分类干预。

(四)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原则,提高免费救治政策保障水平,逐步将免费救治范围延伸至所有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四帮一”管理政策,按照“一名精防医生、一名民警、一名村(居)干部、一名监护人”要求,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逐人建立服务管理小组,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人。统筹本地医疗资源,确保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应急医疗救治。

(五)对曾有肇事肇祸行为、现下落不明的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组织力量进行查找,依靠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优势依法依规予以协助。

第三环节:建立长效机制(8月底前)。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总结,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情况摸排、救治救助、帮扶管理等长效机制。

(一)加大精神卫生医疗力度。尽可能提高镇卫生院精神卫生医疗力量,确保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能够得到应急医疗处置。

(二)建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整合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单位数据资源,建立集信息收集、综合研判、快速反应、跟踪督办于一体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综合平台,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共享共用、动态更新。

(三)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不断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提升精神障碍预防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把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工作举措、高效的组织落实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坚持边排查边梳理、边分类救助帮扶和整治落实、边建立长效机制,各个环节有机衔接、压茬推进,既全面摸清底数,又立足实际解决问题。

(三)稳妥有序推进。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排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加强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多做其监护人、家属的解释工作,争取配合和支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守好疫情防线。

(四)严明纪律要求。按照内外有别、内紧外松的要求,统筹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专项行动的重要情况、答复口径、阶段成果等,要实行扎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严格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炒作。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情况和数据,依法依规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工作,避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引发新的事端。要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强化排查工作责任,确保没有遗漏、底数清楚、数据准确,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后应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0223月起,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要向县工作专班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汇总统计表,20228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每期报送的情况和汇总统计表,需经镇主要领导或分管政法工作的同志签字。

 

三、全镇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

短板弱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吸取“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整顿我镇基层社会治理领域自治、法治、德治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持续增强,干群法治意识法治素养稳步提高、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充分彰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效能,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1.深入查摆整顿自治乏力问题。聚焦自治组织建设,全面排查整顿自治组织自身建设是否规范,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否依法依规、缺位补选是否及时,妇女儿童等下属工作委员会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聚焦自治制度落实,全面排查整顿议事决策制度是否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是否规范,监督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村(居)干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聚焦自治机制完善,全面排查整顿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是否有活力,上级党组织指导保障基层自治是否有力,民主协商机制是否健全,组织动员群众自治是否有力,村规民约是否合理合规。

2.深入查摆整顿法治落伍问题。聚焦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排查整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问题,对法治建设工作是否重视,述法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聚焦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顿地方部门履行普法责任制职责是否到位、机制是否健全,法治宣传开展是否有力、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存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现象,普法对象覆盖是否全面,普法督查问责机制是否健全。聚焦基层法治力量建设,全面排查整顿城乡基层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资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3.深入查摆整顿德治缺位问题。聚焦道德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氛围是否浓厚,道德讲堂是否常态开展,善行义举榜是否全面覆盖。聚焦德治活动开展,全面排查整顿是否以关爱“一老一小”为重点常态组织开展乡风文明志愿服务,是否经常性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典型推选活动,是否深入开展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聚焦道德实践活动,全面排查整顿是否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子女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封建迷信、低俗表演等不文明现象。

4.深入查摆整顿服务缺失、管理不到位问题。聚焦责任机制落实,全面排查整顿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是否健全、齐抓共管合力是否形成,经费保障投入是否充足,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是否开展,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志愿服务机制是否健全。聚焦平台阵地建设,全面排查整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是否规范,中心一体化建设是否到位,组织架构、力量配置、运行机制、场所功能是否健全。聚焦网格化治理単元,全面排查整顿城乡网格管理范围是否过大,网格事项准入机制是否完善,网格员职责是否清晰,专兼职网格员队伍配备是否达标、薪酬待遇保障是否到位,网格员联系服务群众、巡查走访排查、发现上报信息等制度是否落实,社会治理信息化应用是否到位,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力量深入网格服务机制是否健全。聚焦矛盾排查化解,全面排查整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否健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研判制度是否落实,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是否掌握,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是否形成,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反复流转、化解不够及时有效等现象。

二、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8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具体步骤为:

(一)系统排查梳理(4月底前)

1.全面摸排走访。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排查细则,由乡镇包村干部牵头,以村干部为主体,组建摸排走访小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各摸排走访小组通过分片包干等方式走村入户,召开民情恳谈会、干群座谈会,发放调研问卷、需求问卷等,倾听群众诉求需要,摸清基层难点堵点,对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做到“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全面、客观、准确记录每个村(社区)的实际情况。

2.深入研讨自查。镇领导小组在前期集中走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整顿要求,对照村(社区)排查记录,分专题分领域组织召开系列研讨会,集体研究讨论,深刻检视反思,切实找全、找准自身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最薄弱的短板弱项、最突出的问题隐患,形成自查问题清单报县委政法委。

(二)全面整顿落实(7月底前)

1.实行销号管理。加强统筹安排、建立问题销号机制,组织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汇总梳理、上报备案、精准施策、限期销号。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2.全程跟踪督导。对发现的短板弱项、问题隐患,全程跟踪村(社区)和相关责任部门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于基层亟需解决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分流交办、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构建“闭环式”工作流程。

3.重点挂钩联系。将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社区)确定为专项整顿重点地区,由镇党委指派专门领导直接挂钩联系,不整顿到位不脱钩。

(三)实现常态长效(8月底前)

1.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排查整顿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统筹考虑解决现实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个案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把握工作规律、加强制度创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及时把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机制。

2,着力打牢基础。坚持排查整顿和夯实基层相结合,加强其层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社区)委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村民说事议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增强村(社区)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落实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乡村法律服务和法律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精网微格”工程,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优化升级网格化治理智能应用平台,建强基层社会治理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3.提升队伍能力。坚持排查整顿和教育培训相结合,突出群众工作、乡风文明、依法办事、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干部培训,抓好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整体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