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南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灌国税发〔2012〕19号
关于加强化工和商贸行业税收管理的
实施意见
2012年是县政府提出的征收管理年,也是全省国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深化年。为强化税源监控、规范税收秩序、增加地方财力,经县局研究决定,今年重点加强化工行业和商贸行业的税收管理。为此,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层次和水平,达到提高纳税遵从、规范税收征管、促进财力增加之目的。
工作目标:
——组织收入成效明显,力争全年化工行业实现国税收入3个亿,商贸行业实现国税收入1个亿;
——纳税遵从度明显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得到加强,税源控管能力显著提升;
——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二、具体措施
(一)加大低税负企业管理
全面推行差异化税负管理模式,根据省行业的平均税负率,按偏离行业平均税负的大小,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税负正常的企业加强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发出纳税提醒函,提醒企业查找原因,说明理由,实施自我纠正;对企业无法说明原因的,实施实地调查,组织纳税评估,强化税源控管;对风险较大的企业作为税务稽查案源,递进至稽查环节,增强威慑力。通过强化对低税负企业的管理,力争将化工和商贸行业税负达到合理水平。
(二)加强日常税源监控
一是加强分析预测。基层管理分局全面开展税源调查,摸清、摸透税源情况,加大日常分析预测,及时了解、解决收入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对重点税源企业要进行实时跟踪、逐户分析,及时掌握其经营趋势、税收变动等。对化工企业要加强税收程序法律规则的应用,通过税收核定、特别纳税调整等程序法律规则,防范企业之间税收非正常转移。三是加强异常申报企业监控。重点监控多次零申报和留抵税额较大企业,调查分析企业异常申报原因。对商贸企业重点是规范企业财务核算,防止所得税税基侵蚀,对账务不健全的企业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防范执法风险。
(三)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
一是创新汇缴培训方式。要改变无差别培训,通过对国税干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分层分类有针对性的汇缴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明确政策适用口径,防范和降低遵从风险,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准确性。二是规范征管基础管理。对化工行业主要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产损失申报等事项的审核,规范操作,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对商贸企业主要加强营业费用的审核,特别是业务真实性的核查。三是加强汇缴数据审核。主要加强纳税调整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审核,加强申报信息与财务报表、两税收入的比对,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亏损大户、重大复杂项目评估,增加企业所得税收入。
(四)构建行业管理指南
研究化工、商贸企业税收征管规律性,把税收风险管理的一般要求和征管程序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行业特点,细化行业管理要求,总结行业管理方法和规律。化工行业重点关注行业生产经营、基准税负、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关系、发票记载交易活动等信息情报,特别是与税收有关的生产经营环节,如能耗、主要原辅材料投入产出等有规律性的经营活动,对风险指标进行比对分析,完善风险特征库,构建多税种联动评估模型。商贸企业重点加强“一审四比对”,通过审核申报资料,帐证核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企业进货、成本费用和销售等审核,依据企业经营核算特点,抓住税负率、毛利率、存货周转率、期末存货等四个关键点,综合运用征管信息、实地调查资料等,对企业税负、进销价、市场行情等分析比对。通过完善化工、商贸行业管理指南的编写,努力做到建立一个指南,规范一个行业。
(五)强化纳税服务
紧扣服务灌南经济社会发展主题,认真研究并及时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突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推行分专题分类别解读,创建多种形式政策解读平台,为重大项目提供及时的个性化服务,建立网上政策解读专栏。二是用好用足各项税收优惠。对化工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所得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跟踪调研。强化政策效应分析,及时提出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建议,跟踪调研政策执行效果,全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防止和纠正政策执行偏差,化解政策执行风险,健全政策效应分析反馈机制。
(六)提升团队运作水平
按照扁平化的管理理念,县局成立化工行业和商贸行业管理团队,通过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的方式,固化人员、明确职责、制订计划、完善机制,提高情报交换、风险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的水平,通过专业团队提升对化工行业和商贸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对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规律的认知程度和实践应用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三月底前完成)。
为了全面落实实施意见,现将任务分解如下:一是低税负企业管理。其中化工行业,责任主体为五分局;商贸行业,责任主体为二分局。完成时限为全年,考核单位收入核算科。二是日常税源监控。责任主体为各税源管理分局,完成时限为全年,考核单位收入核算科。三是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责任主体为大国科、二、五分局,完成时限11月底前,考核单位政策法规科。四是行业指南编写。其中化工行业,责任主体为五分局;商贸行业,责任主体为二分局,完成时限为7月底前,考核单位政策法规科。五是提高税收服务水平。责任主体为各业务科室、分局,完成时限全年,考核单位纳税服务科。六是提升团队运作水平。责任主体为化工、商贸行业管理团队,考核单位征收管理科。
(二)任务实施阶段(根据各项任务时限要求完成)。
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县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好任务。考核单位要加强指导与考核,其他部门要加强配合。
(三)总结提高阶段(十二月份完成)。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局成立化工和商贸行业税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程音胜担任,副组长解美森、臧秀文、朱春华,成员为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要将实施意见的要求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园区领导汇报,争取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企业发展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之间的关系,要在深化改革中,强化税收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统筹协调、加强监督管理,科学制订工作规划,强化部门合作,确保任务目标完成。
(三)总结经验、深化提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强化工和商贸企业税收管理中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局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质量、税源专业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排版:张璐 校对:征管科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