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镇里决定在2022年5月上旬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物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夯实火灾防控根基,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综合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镇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治理内容。
一查业主是否委托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负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是否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查住宅小区楼道、楼梯间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存在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四查住宅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现象,配电箱、电表箱是否存在隐患;
五查住宅小区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
六查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七查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5月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印发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任务、时间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6日至7月2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6月6日前辖区所有居民住宅小区要全面排查一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三)总结验收(7月底前)。各地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增强抓好住宅小区火灾防范的紧迫感、责任感。近期我省南京市发生了2起居民住宅小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暴露出《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不深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严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和逃生自救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据全口径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居民住宅火灾82起,占总数的35.8%,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已成为影响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加之,受疫情影响,居家隔离办公学习人数增多,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增加,消防安全风险加大,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形势容易出现反弹。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刚刚部署,对稳控火灾形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研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全力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安监所等安全监管力量,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网格力量,结合疫情设控巡防,对照“七查”工作内容,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逐一进行排查,填写《全县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查表》(附件1)。各镇(园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整改;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属地村(居)委统筹负责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格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要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三、加强宣传,全面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大宣传活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与当前疫情设控巡防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酒精消毒液使用注意事项以及火灾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要深入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制作知识点准确、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音视频、海报、手册、文创产品等宣传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消防安全警示片,在居民住宅小区电梯间、楼道等公共部位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宣传正确的防火避烟常识,组织科学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宣传的精准性。要大力宣贯《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等规定,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进行约谈,责令其予以改正,积极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火灾隐患曝光,通过媒体明查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控的积极性。
四、压实责任,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取得实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通过全面、深入贯彻《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持续净化全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抓好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特别是要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对上报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镇按照“一小区一对策”的方式,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资金、时间,全力落实整改。对消防设施维修涉及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要督促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金额不足的,要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对辖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职责,强化住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优化简化使用审批环节。燃气、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燃气、电力供应企业,加强住宅物业用气、用电安全检查,指导用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消防救援机构要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村(居)民委员会要在落实住宅小区整治的同时,组织对老、幼、孤、残等特殊人群实施消防安全登记,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安全检查,推进免费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设施。8月底前,各地要组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攻坚行动期间,县安委办、消委办将依托全县6个安全生产巡回督导工作组,对各镇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各地及有关部门,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将严肃查处、严肃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村、各单位要每周五前将本地《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7月2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