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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22-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卫生、体育,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7-29
文号: 新政发〔2022〕3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2〕35号 关于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根据灌南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灌南县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严重…

关于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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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235

 

 

关于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组织体系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根据灌南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灌南县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的通知》(灌专整〔202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根据县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政法、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民政、残联等相关条线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协同随访、信息交换、免费服药、用药指导、 重点管护等工作,研究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县精神卫生联席会议交办事项及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各村(社区)建立由村(社区)书记任组长,精防医生、网格员、民政干事、社区民警、残疾人专职委员、志愿者、患者家属等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关爱帮扶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本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摸底工作、发现肇事肇祸或者有行为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二)负责本辖区内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要求医疗救助的初审和复核工作,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四)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五)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指导工作;

(六)全面了解辖区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工作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给无关人员。

三、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运行机制

(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综合管理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过堂调度辖区内每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服务管理落实情况,推动解决评估随访、用药指导、救治救助、有奖监护、四帮一管控等重点难点问题。关爱帮扶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通报患者服务管理具体情况,推进重点管控措施落实。

(二)要加强工作沟通衔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衔接,构建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综合管理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关爱帮扶小组提交的重难点问题,必要时综合管理小组研究解决;关爱帮扶小组要切实落实属地职能,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要加强信息互换。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均要建立信息互换共享机制,完善信息流转、报告和推送流程,共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工作。

附件:1.新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2.村(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表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729        

 

 

 

 

 

 

 

 

 


附件1

 

新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做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安镇严重精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孙小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汤卫东   副镇长

    宣传委员

杨咏梅   政法委员

 员:     新安派出所长

魏良越   桥西派出所长

季海燕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同能   民政办主任

张益标   计生站站长

钱文静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司法所长

纪连军   残联副理事长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27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