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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22-0003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08-01
文号: 灌自然资发〔2022〕11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南县司法局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灌南县民政局 灌自然资发〔2022〕119号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县法院、司法局、税务局、民政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县法院、司法局、税务局、民政局 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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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自然资发〔2022119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在法院、司法局、税务、民政

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普遍存在的离婚析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另一方不配合共同申请、不动产继承公证继承人申请不动转移登记时要往返多部门情形,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经会商有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有效解决相关办证难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提前延伸至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长茂法庭、民一庭、立案庭司法局公证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

二、在法院办理离婚案件,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案件、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案件的同时,一次性收集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纳契税、印花税所需资料。通过信息共享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由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将涉税所需材料提供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税后将动态二维码发给便民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相关税费。

三、上述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在法院办理判决离婚、民政办理协议离婚、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的同时,委托便民窗口工作人员一并要求离婚双方当事人,不动产继承人填写财产转移申请书(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

四、离婚析产双方当事人,继承公证中相关继承人可以通过现场申请或预约申请办理的方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手续,对属于自建房(两证齐全)、全款购房现场申请、预约办理等,承诺0.5个工作日办结领证;对涉及贷款购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的,视情况办理。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法院、民政局、司法局合作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建立信息共享通道,实现线上实时共享,申请人在“一窗受理”窗口一次性并联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群众只进一扇门便可办好自己的事情,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灌南县人民法院

 

 

灌南县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灌南县民政局

                               202281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8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