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2〕36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2年农村道路特情
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新安镇农村道路特情处置预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新安镇2022年农村道路特情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新安镇作为灌南县主要城镇,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等因素给道路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措施有力地保障道路的安全运营,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组织体系
特情处置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孙小慧
副组长:汪小梅
成 员:席红刚 于洪旺 杜银超 谈 磊 周 刚
张 飞 王亚洲 付电兵 张友忠 刘新奇
刘祝贤 王海军 顾群宝 宋成元 贾庆伟
刘希雨 程德银 于 彬 王成俊 于海峰
刘 明 武西奎 单海玲 许维根 周祝业
周达仕 胥通新 吴丽红 王发志 李明新
宋冬冬 薛志陆 张一标 管珍才 寇勇进
领导小组与创建办公室密切配合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小组负责人指挥调度所辖管理路段内的特情处置。各村(社区)村(居)委会间要保持相互协作的关系,做好特情处置工作。
三、特情处置预案的适用范围
1、恶劣天气:指在新安镇范围内发生的异常天气,已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2、突发性交通事故:各种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直接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运行。突发交通事故或故障,对道路造成堵塞等情况,随时会进一步对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构成安全威胁,需要及时排障的情况。
3、道路施工路段突发事故:道路的养护施工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行车安全和道路的运行效率,各种客观和主观造成管理不善会随时诱发事故。
4、其它原因导致道路无法正常运营的因素。
四、特情处置预案的工作目标
通过预案处置的实施,力求做到无工伤事故,无行车责任事故,无影响道路安全行车的障碍物存在,无因养护作业而引发的道路责任事故和长时间交通堵塞,无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道路重(特)大事故,为通行车辆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运营。
五、特情处置预案的内容
(一)天气情况引发的处置预案
1、对暴雨天气道路交通处置。当暴雨来临,公路养护站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沿线村(社区)及时做好准备工作。道路巡查小组巡查中发现路段积水较深的,要反时将情况上报,同时向养护站及道路所在村(社区)报告。养护站及沿线村(社区)应及时在积水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发现及时抢救。
2、大雪天气处置预案。当发生大雪天气时,领导小组及养护站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一是及时向道路沿线村(社区)下达通知,通报天气变化情况,部署应对雨雪天气措施;二是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上路督办,组织人员清除路面冰雪,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三是道路巡查人员实施全天候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四是以公路养护站为依托成立服务和抢险小分队,随时应对紧急情况。特别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危桥、险路等24小时进行动态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堵塞的处置预案
道路巡查人员发现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及公路养护站报告。公路养护站应及时通知事故所在村(社区),并根据事故的情况拨打110和120,村(社区)接到通知后应马上赶赴现场,控制现场情况,救护人员,疏散交通,在拍照之后将事故车辆就近安置,尽量不产生纠纷,方便其他车辆通行。
(三)施工路段的管理处置预案
道路巡查人员要加强施工路段的管理监督。施工路段管理的审批过程中必须强调分流预案。认真仔细地观察施工单位设置的安全标志是否摆放到位及标志的夜间反光效果。但施工路段发生事故或堵塞情况,应立即向公路养护站报告。
六、应急处理预案
1、公路养护特情发生时应急预案启动:公路养护特情处理领导组组织召开事件应急处理现场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布置和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并报县交运局。
2、迅速组织抢险人员进入现场,现场服务,配合抢险人员加入现场抢险救灾中。
3、按照公路养护特情处理领导组确定的公路抢修处理方案,配合县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力、机械等进行抢修,最短时间恢复交通。
七、责任追究
对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特情发生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职责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和直接领导者的相应责任。
八、特情抢险人员
经研究决定,由我镇以下21名工作人员组成农村公路特情抢险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席红刚
成 员:于洪旺 杜银超 谈 磊 周立俊 戴云龙
张兴金 付兆华 李加法 刘贤武 刘家凯
孙志松 董志祥 管梅英 刁成花 金永耀
于洪飞 管文浩 吴兆顺 王超成 张长红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