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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615/2022-000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02
文号: 百政发〔2022〕3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百政发〔2022〕34号 关于成立百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 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成立百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 任:苗 林 镇长副主任:王都安 副镇长陈良中 镇人武部部长成 员:许正雨 镇党…

百政发〔2022〕34号关于成立百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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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政发〔2022〕34号

 

 

 

                    

关于成立百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百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任:苗     镇长

副主任:王都安   副镇长

陈良中   镇人武部部长

 员:许正雨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邢宏民   镇派出所所长

孙步喜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秦伟荣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潘东升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刘亚明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陈兆明   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在各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议事机构,负责统筹、谋划、部署、研究、指导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各地部门、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提请推动本级政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督促落实消防经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受本地政府委托组织派出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延伸调查。

(十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