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镇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修订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309号)《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认真吸取海州区“1.12”非法加油车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全镇成品油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综合整治成品油市场,重点整治流动加油车(船)非法销售成品油、油罐运输车非法分销成品油、擅自改装车辆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仓储企业违规存储油品、成品油经营偷税漏税等行为,全力维护全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亡人事故。
四、基本原则
坚持县级指导、属地负责;
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坚持按职履责、失职追责;
坚持依法打击、从严处理;
坚持长效管控、消除隐患。
五、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
重点整治成品油走私行为。
重点整治成品油销售偷逃税行为。
六、实施步骤
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
建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部门责任。
(二)重点整治阶段(2月21日至4月21日)
全面组织属地综合整治行动的开展,对交办、督办线索和自行摸排的非法油品行为依法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22日至5月25日)
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的常态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人副镇长、镇安监所、宣传科、派出所、城建所、市场局、水利站、综合执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密切协作配合。镇成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专职人员。由分管领导牵头,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加,对成品油市场购运储销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三)加强督导检查。全镇每月向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各单位进行一次通报,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
(四)加强氛围营造。深入宣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整治行动的支持度和响应率。在重点地区张贴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2345、110、83229567,每条有效举报信息奖励500—1000元。
(五)健全长效机制。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形成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综合执法、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查、定点检查、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