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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85/2022-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0-02
文号: 堆委发〔2022〕1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吸取“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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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沟港镇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吸取“丰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全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惩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彻底铲除滋生犯罪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全面摸排涉拐线索,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依法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集中追捕拐卖妇女儿童在逃人员,及时解救、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帮助受害人身心康复、回归家庭社会。全面整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及时发现并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受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8月30日,在全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步骤为:

第一环节:全面排查梳理(4月底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为开展专项打击和解救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入户排查。由镇组织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安民警、网格员、村民代表以及民政、妇联等部门力量,组建摸排走访小组,突出农村社区为重点部位,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涉拐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线索。对摸排中发现的疑似被拐人员和寻亲人员,要第一时间采集DNA、指纹、人像等信息数据,全面入库比对。对疑似被拐人员、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线索,逐人登记造册,落实核查,并填写登记表(附件23

(二)深入重点领域排查。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在校园管理、福利救助、卫生健康服务、走访慰问中,排查涉拐、虐待、性侵等犯罪线索,并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深入易于滋生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特别要对本辖区的娱乐场所、企业厂矿、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涉拐线索,对发现的线索紧盯不放、彻查到位。

(三)历年案件底册排查。回查历年接报的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警情和案件卷宗,清查出生证明、婚姻登记底根,对其中不规范、存疑的底册逐册核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回查疑似非法收养、非正常情形落户等疑似被拐人员,逐人登记造册、落实核查。

(四)网上网下同步排查。加强网络巡查,全面发掘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贩卖人口、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劳动等案件线索。主动搜集网络贩婴、倒卖出生证明、开具虚假亲子鉴定等犯罪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势,通过专业数据库关联比对、交叉碰撞,全面过筛本辖区外省籍和外国籍妇女,有针对性开展见面核查,力求发现更多的嫌疑线索和重点人员。

(五)强化核查抽查。加强村(居)开展排查的指导协调,汇总排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村民访谈、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核查抽查,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二环节:分类打击整治(7月底前)。依法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全面整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康复安置、关爱帮扶、隐私保护,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集中攻坚整治。对排查出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线索、人员、积案,逐一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线调查。快侦快破现行案件,对失踪儿童、未成年少女和疑似被拐卖妇女,立即启动快速查找机制,一律立案侦查、全力查找;对确认为拐卖案件的,严格执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力争现案全破、盗抢儿童案件必破。全力攻坚突破拐卖妇女儿童积案,尚未到案的人员和尚未查明的案件线索,组织开展定向核查。对久侦未破、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上报省市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集中优势资源进行攻坚。健全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绿色通道”,加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场所建设。

(二)查漏补缺整治。对排查出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进行汇总梳理,分类研究整治措施,限期解决。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堵塞漏洞;对工作力量和能力不足的,要配齐配强相关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对排查中发现可能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重点村居整治。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排查工作不力、近期案件多发的重点村居,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必要时进行挂牌整治,督促整改落实、限期改变面貌。

第三环节:建立长效机制(8月底前)。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总结,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打击惩处、救助帮扶、联系服务群众等长效机制,在全社会筑牢防拐打拐防线。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强制报

告制度,压实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村()基层组织强制报告责任,对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介入。

厚植法治根基。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积极宣传解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案释法,揭露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的犯罪伎俩,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体制机制完善防范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体制机制,及时为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织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保护网,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把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工作举措、高效的组织落实推进。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组织推进、情况摸排、打击治理、服务管理和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坚持边排查边梳理、边分类救助帮扶和整治落实、边建立长效机制,各个环节有机衔接、压茬推进,既全面摸清底数,又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依法有序推进。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排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注重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人员力量,防止多头上门、重复排查,避免给基层工作增添额外负担、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杜绝因方法不当而出现伤害群众感情的情况。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守好疫情防线。

(四)审慎稳妥处置。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群体、不同性质,充分考虑案件社会危害程度,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特别是对发生时间久远的案件,要充分考虑犯罪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充分考虑被拐人员家庭情况、生活状况、个人意愿,做到法理情相融合,审慎稳妥进行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相统一,切实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五)严明纪律要求。按照内外有别、内紧外松的要求,统筹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专项行动的重要情况、答复口径、阶段成果等,要实行扎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严格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炒作。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情况和数据,依法依规做好案件受害人隐私保护工作,避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引发新的事端。要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强化排查工作责任,工作人员和所在村(居)负责人都要在排查表格上签字,确保没有遗漏、底数清楚、数据准确,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后应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022年3月起,各村(居)每半个月要向工作专班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汇总统计表(附件45),2022年8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每期报送的情况和汇总统计表,需经村(居)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