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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0143092872/2022-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2-24
文号: 灌人社发〔2022〕1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局属各科室、窗口: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县信用办的具体任务清单,起草了《灌南县人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关于印发《灌南县人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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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县信用办的具体任务清单,起草了《灌南县人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灌南县人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23

灌南县人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灌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灌信用办〔20213号)要求,为开展人社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积极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人社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立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信用监管,规范政府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或行业信用监管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精准高效。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强化信用信息系统支撑,采取差异化和精准化的监管措施,推动监管过程透明化、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

3.包容审慎。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实施公平准入、公正监管,对守信者实施激励,对失信者有效监管

4.协同共治。推进各部门、各领域上下协同、纵横联动,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参与信用监管,形成协同共治的氛围。

二、创建目标

2022年初,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各业务板块信用数据,初步建成县人社领域统一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实现人社信用记录、归集、共享、交换、应用、监管等规范化、标准化。

2022年中,依托统一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管,实现人社领域信用管理工作常态化运行。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实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黑名单100%推送、公示。

2022年底,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全面引入信用承诺、信用查询、信用审查、信用分类、信用评价、信用报告、信用奖惩等新型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服务质效,基本覆盖人社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以信用为基础的人社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三、工作任务

1.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人社系统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梳理、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大力推进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事项信用承诺应用,制定承诺书样式。依托信用连云港开展信用承诺公示。

2.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利用县级、镇村级人社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等的守法诚信教育,提高依法诚信意识。

3.拓展信用报告应用。探索建立全县社会组织法人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报告出具服务。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审核、表彰奖励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积极开展信用审查。

4.完善服务对象信用记录。在办理企业社保登记、资质审核等过程中,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信用信息,并按要求的方式和时限,及时归集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5.加强信用平台运用。推动人社领域信用信息统一采集、统一报送、统一应用,实现数据标准化、归集自动化、监管流程化、响应联动化,有效支撑部门协同监管、重点监管。

6.推进信用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统一标准的监管信息公示清单,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实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黑名单推送、公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载体、多渠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构建信用监管责任体系,研究解决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出台具体的推进计划方案,制定行业信用监管任务实施清单,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三)强化宣传培训。借助部门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做好政策发布与解读。

(四)强化总结推广。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评估,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绩效进行评价。全面梳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