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现将《灌南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4日
灌南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为做好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灌南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潘 斌
副 组 长:刘树东
成 员:刘 涛 李 娟 孙 亮 宋雅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涛同志兼任,负责我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县人社局:负责对我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对各培训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收集汇总各培训班级上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等。
各职业培训学校:成立防控专班制定完善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学校防止疫情输入的闭环管理;负责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机制,密切关注学校及各培训班疫情动向,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根据县疫情防控精神及时调整及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训学校要对管理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宣传健康卫生生活知识,号召动员管理服务对象主动参加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各培训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团结,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主动作为,听从号召,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蔓延。
(二)严格落实教师及学员培训前调查工作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学员,培训前必须核验健康码、核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排除隐患后方可参加培训。
(三)做好培训班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佩戴口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的教师、学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外科医用口罩。
2.测量体温。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需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教师、学员不允许进入教室,教师或学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保持安全距离。合理设置教室座位,人员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1米以上。
4.物资配备。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器具(口罩、消毒水、防护服、体温检测器)等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及时到位,并安全有效使用。
5.场所消毒。培训和技能鉴定场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场所防控新冠肺炎消毒规范指引》的“会场消毒措施”进行消毒,并做好必要的通风措施,每天上午、下午课后各消杀一次,并做好消杀记录。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灌南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服务机构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灌南县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518-8329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