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镇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4月29日中午,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市县各级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对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保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在狠抓问题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上下功夫,确保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措施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内容
重点排查各类经营性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并对以下类型既有建筑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
二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
三是位于小城镇、城乡结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四是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五是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六是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七是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两违”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存在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灌南县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彻底排查问题、整治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