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农业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
各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前移火灾预防关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经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区)研究决定成立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高长礼
副主任:张家铭 嵇明来 于怀亚 王 林
成 员:贾阳生 吴 阳 卫祥和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园区应急局,承担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张家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议事机构,负责统筹、谋划、部署、研究、指导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园区各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提请推动本级部门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督促落实消防经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园区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完成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系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片区企业,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二)检查了解园区各企业贯彻落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
(三)定期汇总园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四)承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承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阶段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园区生产企业联席会议,各企业报告本企业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或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情况,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本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报送全年消防工作总体情况,并提出消防工作计划、意见或建议;
(五)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检查督查形式根据需要确定,检查结束后由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起草下发通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检查督查意见等。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