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24号
关于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我局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全面、系统、真实记录我县住建领域的发展过程,确保文书资料收集归档统一完整。请各单位(科室)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各自单位(科室)成立以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在全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含本单位各内设机构的业务档案),均需按照类别列入归档范围(详见附件1)。
2.各单位(科室)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科室)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登记工作,并做好临时保管工作,待局文书档案馆成立后与局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并递交《文书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
3.关于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装订、登记及后续移交等相关事宜,如有困惑之处,可与局办公室(三)苗进同志联系,联系电话:18261336309(205363)。
附件:1.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案的规定
2.文书档案移交登记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案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案的编制制定规则如下:
一、根据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本单位在全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含本单位各内设机构的业务档案),均列入本归档范围。
二、本单位全部档案分为二十一类,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政策法规类、科研设计类、质量安全管理类、村镇建设管理类、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类、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城建招商)管理类、建筑工程管理类、建筑业管理类、市政管理类、公用管理类、绿化管理类、技术咨询类、规划编制管理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声像实物类、电子档案类。具体分类为:
(一)党群工作类
1.党务工作
2.组织、宣传工作
3.工会、共青团、妇女、人武部工作
4.纪检监察工作
(二)行政管理类
1.行政事务工作
2.人事劳资工作
3.教育培训工作
4.财务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类
1.组织拟定综合性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工作
2.住建系统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的督促工作
(四)科研设计类
1.负责全县住建系统科研技术工作
2.负责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质量安全管理类
1.负责全县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建设监理管理工作
3.协调指导建设工程散装水泥和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等推广应用工作
4.组织上报市级优质工程和推荐省优工程,负责处理有关工程质量事故
(六)村镇建设管理类
1.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计划、参与城镇体系规划审查工作
2.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综合开发工作
3.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类
1.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行政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市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3.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区防洪排涝工作
4.负责城市建设有关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5.协调指导国家、省、市、县重点工作建设方面的工作
6.参与县重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八)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城建招商)管理类
1.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2.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参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招商工作
4.房屋权属登记类
(九)建筑工程管理类
1.负责拟定建筑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建筑企业登记备案等工作
2.负责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与资格审查工作
(十)建筑业管理类
1.研究制订全县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并督促检查
2.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等专业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3.负责建造师管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业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查处建筑市场中有关违规违章行为
5.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组织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及管理工作
(十一)市政管理类
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和路灯工程的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组织协调、工程进度、质量、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实施过程管理的工作
(十二)公用管理类
1.负责城市给水、污水管网、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
2.指导协调城市节约用水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发、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园林绿化管理类
1.组织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建设,参与绿化工程管理、验收,查处绿化违法案件等工作
2.监督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负责园林绿化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工作
3.组织园林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应用
(十四)技术咨询管理类(总工办)
1.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技术协调与技术把关工作
2.负责组织审批全县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全县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等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等工作
(十五)基本建设类
按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整理归档。同一工程项目内,包含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创优的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影像资料等
(十六)设备仪器类
按设备种类或型号整理归档,同一设备仪器内,含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修理和设备管理等
(十七)会计档案类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账簿。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固定财产卡片辅助账簿、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涉外账簿等
3.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决算)等
4.其他
(十八)干部职工档案类
1.干部档案
2.工人档案
3.业务考绩档案
4.死亡干部档案
(十九)声像实物类
1.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带
2.奖状、奖牌、奖旗、奖杯、各种证件、证书
(二十)电子档案类
1.磁盘、光盘及软硬件设备
2.电子文件的元数据、电子信息
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政策法规类、科研设计类、质量安全管理类、村镇建设管理类、规划编制管理类、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类、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城建招商)管理类、建筑工程管理类、建筑业管理类、市政管理类、公用管理类、绿化管理类、技术咨询类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
四、基本建设类按工程建设项目整理归档。
五、设备仪器类按设备种类、型号整理归档。
六、会计档案类按凭证、账簿、报表等不同类型、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进行排列编号。
七、干部职工档案类,按照中组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执行。
八、声像实物类档案按时间—问题进行排列。
九、电子档案类按时间—问题进行排列。
十、本规则由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灌南县住建局文书档案移交登记表
移交单位(科室): 第 页(共 页)
序号 | 移 交 内 容 | 份数 | 张数 | 备注 |
移交人: 接收人: 接收日期: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