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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22-0007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6-12
文号: 灌政复〔2022〕3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县金灌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纱厂周边等5宗地块延期开发的请示》(金灌文〔2022〕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子公司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GN2019—12纱厂周边地块、GN2020—04农批市场南侧地块、CN2020—02高铁站西侧、GN2020—03高铁站北侧…

县政府关于纱厂周边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延期开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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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灌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纱厂周边等5宗地块延期开发的请示》(金灌文〔2022〕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子公司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GN2019—12纱厂周边地块、GN2020—04农批市场南侧地块、CN2020—02高铁站西侧、GN2020—03高铁站北侧地块、GN2020—08电大北侧地块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顺延2年进行开发。

二、待县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调整完毕、新冠疫情缓和后,请你公司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对上述5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展土地开发工作。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