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2〕78号
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相关单位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当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同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坚决不放过一处安全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
二、注重宣传教育,开展冬季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
全方位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施工企业要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季节变化、施工作业人员岗位特点和冬季施工伤亡事故案例,把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中毒、防触电等作为重点教育内容,增强务工人员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项目部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教育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进行,要有针对性、实用性,严禁走过场。
三、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冬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抓住重点,严格管理,严格检查,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防止滑倒摔伤。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脚手架外侧必须按标准进行立体防护,斜道、平台、作业层、通行道路上的霜冻、结冰、积雪,应指定专人及时清除。对正在施工的屋面、楼层、阳台等临边必须严加防护。高处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鞋,衣着要合体灵便。特别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系好安全带,装饰装璜中使用的移动式站台要固定,以防滑动移位摔伤人。
二是防止火灾事故。冬季风大干燥,火源增多容易失火,各工地要严加控制火源,加强用火管理,建立健全用火审批制度。无论生产和生活用火都应设专人管理,炉旁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炉火看管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值夜班者不准睡觉。对电焊、气焊、油漆等工种的工人要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要教育吸烟职工养成不乱扔烟头的好习惯,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工地的消防设备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水源、水桶、水栓等应有保温措施,以防冻结影响使用。
三是防止烫伤和中毒事故。冬季施工的各种热源应严加防护,盛放热水的大桶、大锅等容器应加盖防护。对工人宿舍的取暖炉必须经常检查,室内要安装通风口,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晚入睡前应检查炉盖是否盖严,烟筒是否漏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防煤气中毒。
四是防止冻伤事故。冬季露天作业区应设风挡,在工作区域附近搭设取暖棚,对露天作业的工人应按规定配戴防寒服、棉鞋、棉手套等。冬季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要增加检查和保养次数,要特别注意保护制动装置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和可行性。
五是防止触电事故。对进行冬季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掌握基本的用电常识。施工现场的电动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小型手持移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用具;室内抹灰、暖棚等潮湿作业场所的照明一律采用12伏安全电压;各种电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准缠在金属物上,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防止塔机等起重机械事故。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必须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要强制拆除;在多台塔机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防止在大风作用下大臂旋转碰撞邻近的塔机。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管理,查找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发现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工。各施工单位严禁盲目赶抢工期,要强化安全保障措施,雨雪天须停止施工。监理公司要加强对项目工地的检查,监督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一二年十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施工 安全 通知
抄 送:市城乡建设局,县安委会。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