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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2-0004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2-12-08
文号: 灌建发〔2012〕7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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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279

 

 

 

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

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局属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水平,现将“十二五”期间《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经信委节能2012943号)和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连建质201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省级“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现结合灌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确保2013年汤沟镇、长茂镇通过省级创建考核验收。

二、组织领导

 长:唐学军

副组长:丁群林

 员:孙   张晓旭  汤井祥  李洪忠

              张文静  郦宝东

散装办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网点建设,督促检查,组织考核,以及与各创建单位联络,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201210月—12)对各乡镇使用散装水泥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汤沟镇 、长茂镇2个镇为创建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313月)。2个创建镇对接,将创建纳入工作议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对各村、建筑工地、企业、施工单位、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标语、条幅、大型宣传牌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创建实施(201346月)。依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对照验收细则,投入硬件设施。每镇设3个点,每点设一个30吨散装水泥罐,6个散装水泥罐,每镇设大型宣传牌一块;逐条逐项整理相关台账,确保台账规范齐全;认真梳理创建现场,开展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137月—8月)。对照考核验收细则和各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加以总结,完善档案,资料归档立卷,认真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并上报申请报告,迎接省考核验收。

四、创建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创建单位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目标,做到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办公经费到位,每月集中研究一次创建工作,解决好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宣传发动,明确任务。各创建单位要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明确创建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在主要街道和施工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墙体标语,引导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迅速。

三是落实责任,组织实施。散装办抽出相关人员参与创建工作,与创建镇及时加强沟通和衔接,派出创建联络员,具体负责业务指导与督查。重点把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履行职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创建单位要指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重点负责对城镇建设、农村集中居住区、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水泥制品和构件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的督查工作。强化水泥销售网点建设,确保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满足市场需求,保证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词:节能  示范创建  方案  通知                               

县住建局办公室                     2012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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