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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2-0009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0-19
文号: 灌政复〔2022〕7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具体地块情况:该宗地位于产业大道南侧。不动产证号为…

县政府关于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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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具体地块情况:该宗地位于产业大道南侧。不动产证号为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00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7083平方米,约265.62亩,用地四至详见宗地图。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