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具体地块情况:该宗地位于产业大道南侧。不动产证号为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00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7083平方米,约265.62亩,用地四至详见宗地图。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014309260/2022-00097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批复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10-19 |
文号: | 灌政复〔2022〕74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收回江苏红旗船舶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具体地块情况:该宗地位于产业大道南侧。不动产证号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