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22〕3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
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7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7日印
附件: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17〕 27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和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法治建设规律和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抗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1.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公职律师队伍。
2. 坚持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结合我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特点,鼓励我局各工作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遵选。
3. 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激励机制,落实保障和激励措施,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在全局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一支业务娴熟、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家型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做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局依法决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任务要求
1.设立公职律师管理机构。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作为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机构。公职律师办公室设在局行政法规科,行政法规科负责人兼任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人。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我局公职律师日常业务管理,同时加强与局办公室协调配合,会同其做好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2.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为我局在起草、论证相关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法律車务、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我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3.落实公职律师服务保障。支持公职律师加入律师协会,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公职律师业务理论水平。公职律师参加律师协会会费、参与培训交流等费用按照规定据实报销。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管理机构及办法
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并对公职律师遴选推荐、使用管理、岗位职责、业务范围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 《灌南县工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三)严格遴选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公职律师遴选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公职律师应当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在职公职人员中遴选。
(四)规范申报流程
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人员,经所在科室同意,向公职律师办公室申请,公职律师办公室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县司法局申报。
(五)推动公职律师规范化运作
完成公职律师申报手续后,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全局范国内的公职律师管理和使用,推动公职律师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配合公职律师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领导,注重培养
各相关科室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既要严格标准,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职律师队伍,又要鼓励有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育公职律师后备力量。
(三)完善机制,发挥作用
不断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把公职律师工作同我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处理好公职律师工作和公职律师所在科室本职工作的关系,全力支持和保障公职律师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