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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22-0002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2-10-27
文号: 灌工信发〔2022〕3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工信发〔2022〕3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 …

关于印发《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 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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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工信发〔202230

 

 

关于印发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

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已经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027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7日印

附件: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实施方案

 

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17〕 27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和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法治建设规律和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抗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1.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公职律师队伍。

2. 坚持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结合我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特点,鼓励我局各工作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遵选。

3. 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激励机制,落实保障和激励措施,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在全局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一支业务娴熟、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家型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做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局依法决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任务要求

1.设立公职律师管理机构。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作为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机构。公职律师办公室设在局行政法规科行政法规科人兼任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人。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我局公职律师日常业务管理,同时加强与局办公室协调配合,会同其做好公职律师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2.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为我局在起草、论证相关政策或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法律車务、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我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3.落实公职律师服务保障。支持公职律师加入律师协会,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公职律师业务理论水平。公职律师参加律师协会会费、参与培训交流等费用按照规定据实报销。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管理机构及办法

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并对公职律师选推荐、使用管理、岗位职责、业务范围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 《灌南县工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三)严格遴选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公职律师遴选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公职律师应当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在职公职人员中遴选。

(四)规范申报流程

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人员,经所在科室同意,向公职律师办公室申请,公职律师办公室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县司法局申报。

(五)推动公职律师范化运作

完成公职律师申报手续后,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全局范国内的公职律师管理和使用,推动公职律师范化运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配合公职律师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领导,注重培养

各相关科室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既要严格标准,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职律师队伍,又要鼓励有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育公职律师后备力量。

(三)完善机制,发挥作用

不断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把公职律师工作同我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处理好公职律师工作和公职律师所在科室本职工作的关系,全力支持和保障公职律师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