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园区管委会决定对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完善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吴法亮 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江怀明 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主 任:陆 晓 化工园区党工委委员
迟宗华 化工园区党工委委员
成 员:马建国 化工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胡海涛 化工园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
孙 逊 县生态环境局园区分局局长
刘兴奎 化工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副局长
徐佃本 化工园区封闭管理中心负责人
王卫卫 化工园区管委会环保局负责人
刘 彬 化工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温彦柏 化工园区应急处置中心副主任
廖 恒 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站长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园区特勤消防站,承担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温彦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内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化工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议事机构,负责统筹、谋划、部署、研究、指导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园区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各企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提请推动本级政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督促落实消防经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受本地政府委托组织派出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延伸调查。
(十一)完成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系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二)检查了解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
(三)定期汇总园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四)承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承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园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阶段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报告本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或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情况,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主任请假并由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成员单位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委托一名相关业务同志代为参加。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对企业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监督形式根据需要确定,检查结束后由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起草下发通报或简报向有关企业反馈检查意见等。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