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丰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4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R4循环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网址:http://xxgk.guannan.gov.cn/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
索 引 号: | 014308962/2022-00740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9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港丰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4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R4循环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xxgk.… | ||
文件下载: | 3.2023003港丰转移至山东华升实施方案.pdf |
连云港港丰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4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R4循环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网址:http://xxgk.guannan.gov.cn/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