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2〕35号
关于成立张店镇村卫生室纳入镇卫生院
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115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20212版)>的通知》(苏卫基层[202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183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张店镇乡村一体化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翟 伟
副组长:刘 港 王议旋 花红鹏 邱 军 孙家坤
成 员:曹皓生 孟山山 贺笑婷 孙存学 李卫星
洪登年 孙桂永 郑明亚 张宝兵 封 标
孙桂陆 孙达成 王安雄 刘恒乾 孙存根
陈文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卫生院三楼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皓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