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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08/2022-00021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科技、教育,科技,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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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机关职能。(一)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科技创新相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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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科技创新相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五)拟订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联系中央部属、省市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十)拟订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推荐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措施

二、机构设置。本机关设置四大职能部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农村科技科、政策法规与科技成果科(外国专家与对外合作科)、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科

三、办公地址:灌南县人民西路1号。

四、办公时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5:00—18:00)

五、联系方式:0518-83968269

六、负责人姓名:韦丹丹 (县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