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156/2022-0018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12-30
文号: 灌统发〔2022〕4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统发〔2022〕46号 关于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根据苏统函〔2022〕…

关于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统发〔202246

 

关于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各下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根据苏统函〔2022117号文要求,县统计局决定于12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121日至12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

县统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省、市各统计法治教育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35年)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中央和省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县统计局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抒发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治建设的感想和感受。

(三)各镇(园区)组织开展好“三个一”宣传活动

一是要开展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期间,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片等方式,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

二是为充分吸取各地统计普法宣传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积极参加县统计局开展的征文活动。可以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针对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提出建议。

三是要结合统计年报布置暨培训开展一次以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制作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县统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分为领导干部篇、统计人员篇、调查对象篇,介绍三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统计法律底线,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

县统计局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必要时可利用视频会议等形式创新宣讲渠道。宣讲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文,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切实提高统计法权威。

四、活动要求

本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各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统计站、局各专业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安排部署,统筹有序推进。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主动适应当前传播规律和受众需求,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

三是扩大宣传影响。主动与县宣传、法制、可法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全县普法宣传活动中,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镇、园区统计机构要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于12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和相关宣传图片资料报县统计局。

 

附件:统计法治宣传月宣传口号

 

 

 

灌南县统计局

2022122

 

附件

 

统计法治宣传月宣传口号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

3.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4.全面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真实铸就数据生命,法治捍卫统计尊严

6.依法普查一份责任,家底透明一份清单

7.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8.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2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