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4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全系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将《灌南县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
灌南县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防松懈、防反弹、防事故,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频繁,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根据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住建领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范,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刻汲取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持续深化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任务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季节性,紧盯大风、寒潮、大雾等极端天气易发,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较多,生产经营性活动活跃等特点,盯住重点,整治难点,严管严控冬季各类安全风险;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重点关注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举一反三,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突出全面性,各单位要全领域、全行业、全链条、全流程落实排查整治,对隐患整改进行综合研判会诊,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监管格局,最大限度消除监管盲区;突出长效性,坚持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夯实基层安全基础,全面强化系统性、根本性安全治理。
县住建局成立住建系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承担分管任务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牵头分管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各相关单位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方案,重点对3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局安全科负责住建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一)城镇燃气领域(共5条)
牵头领导:孙 东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是否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是否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提出更新改造方案。
2.是否编制完善本地区燃气保供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根据缺口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有序压减;是否做好停复气通知公告,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户停复气期间安全指导。
3.是否对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车库、地下室、群租房等燃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
4.餐饮等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5.是否存在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是否运用电视、网络和移动客户端等加大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经常性提醒居民用户开窗通风、人走关阀。
(二)自建房领域(共4条)
牵头领导:刘红华、李中勤
责任单位:房产处、城镇建设科
1.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是否全覆盖,数据录入是否真实完整,隐患判定是否准确可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是否按照省明确的9种重点自建房,推进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2.是否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3.是否认真开展隐患建筑的评估、鉴定和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有隐患建筑年度整治目标。
4.是否推进房屋使用安全教育,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是否针对大风、冰雹、暴雪等极端天气,做好城市低洼、临河地段自建房房屋安全防范工作。
(三)建筑施工领域(共4条)
牵头领导:孙 东
责任单位:建管处
1.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全隐患整改。
2.是否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到场带班检查;是否制定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
3.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工地和集宿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4.对新进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是否到位。
(四)其他行业领域
监管(管理)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三、时间步骤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从即日起到2023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发展安全“三百工程”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方案,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二)全面整治(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及各专项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动态管理,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全面提升(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底)。各单位全面总结行动总体情况,逐级检查评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临近年底,前期停产减产的企业逐步复产提量,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增多,叠加年底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易导致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治理行动扎实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围绕目标任务、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用好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手段;要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企业全员岗位责任,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形成闭环,敢于较真碰硬,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联合实施惩戒。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冬季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曝光相结合,要适时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冬季安全生产意识。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畅通沟通渠道,请于12月9日前报送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部署情况,企业首轮自查工作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每月20日前报送行动阶段性总结、执法典型案例公布、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情况,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行动工作总结,相关材料需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局安全科。
联系人:金童,电话:18260392125,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