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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2-0036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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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4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202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当前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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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43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2023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当前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目前是群众易感染新冠病毒的重要时段,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科室、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和两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科室、企业要按照县住建局印发的有关冬季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持续做好住建系统行业领域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盲区、堵塞漏洞。

建筑施工方面:一是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二是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燃气安全方面:根据《灌南县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等文件要求,要认真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规范安全用气标准、开展安全用气体检、开展黑气市场、制定燃气智能表推广安装计划、进行更换设备活动。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全面查找燃气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生产、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市政运行方面:两节期间人流车流集中,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要加强市政桥梁的巡管,发现险情及时排险和报告;要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做好安全措施。

既有房屋安全方面:要切实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监督管理,明确既有建筑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求;要扎实开展隐患整治,组织开展对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开展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

小区安全方面:小区物业公司要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临边节点,窗口、阳台、露台等,特别是小区消防隐患排查,做到发现一例,消除一例。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各单位、科室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当前疫情形势下人手少现状,持之以恒,全面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提请挂牌和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前进行有效监控,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防控

各单位、科室、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强化日常值班值守和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切实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处理工作,确保应急反应灵敏高效、信息畅通。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26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12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