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2〕10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汤婵代表:
您在县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旧小区楼道私拉电线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小区建设提出宝贵建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县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系数,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我县于2020年6月20日,出台《全县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实施方案》,计划在2022年前完成46个住宅小区加装充电桩。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住宅小区各物业企业或托管单位具体负责辖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宣传发动,引导业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督查推进小组具体负责督查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设置场所的建设标准和安全使用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设置场所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负责督促责任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标准、建设方式和费用、工作流程等。根据2021年数据统计,我县95个物业小区中,40个小区充电桩共1869个充电设配口能正常使用;2021年下半年,我县对9个老旧小区加装充电桩并已投入使用,2022年我县计划再对37个小区加装充电桩,已于6月13日挂网招标,6月28日开标,7月初开始施工。
为了解决电瓶车通过电梯入户充电这一困扰,在住建局的支持下,连云港华恒物业服务企业在管小区作为试点,引进第三方机构,上线了“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系统,通过该系统,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目前水韵华都小区、新城华府小区共完成安装阻拦器88台。
下一步,住建局将联合创建文明城市行动,督查各在管物业企业要对辖区内电动车不规范充电情况进行排查,对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在居住楼道内充电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秩序等现象要责令整改。充电桩建设完成后,要杜绝不规范充电行为,积极引导有充电需求的群众到指定地点充电并有序停放。对劝阻制止无效,拒不清理的,应按县安委会文件要求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有序,不上楼,不入户,不存在私拉电源线充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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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
联 系 人:晏燕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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