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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2-0007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2-29
文号: 百政发〔2022〕5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政发〔2022〕59号 关于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

百政发〔2022〕59号关于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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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政发〔202259

 

  

关于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市、县关于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厘清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督促家长履行好学生安全监护责任,全面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

1.开展辖区各类水域排查,未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或需要更换的,720日前按统一样式设立,必要时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杆、绳、圈等救生工具;

2.开展辖区防溺水重点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明确重点水域防溺水管理员;

3.利用网络、农村大喇叭、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家长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校外安全管理,组织村党员干部、水域管理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对重点水域进行巡逻巡查;

4.统筹辖区各类水域的隐患整治、巡查督导、组织施救等工作,对辖区的溺水事件及时处置、按时上报、查找原因、加强整改。

(二)宣传科

l.通过主流媒体加强防溺水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制作刊播防溺水教育短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

2.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活动场所,会同学校、公安、水利、妇联、团委、安监等单位,联合开展暑期培训、视频宣传教育、急救知识普及等各类活动;

3.充分发挥各类志愿团队、返乡大学生作用,进行巡回式宣讲,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

(三)学校

l.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宣传,组织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提升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2.715日前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每名教育工作者负责联系10—30名学生,进行日常提醒和防溺水教育等工作,重点突出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通过开展家访和电话访问等形式,引导家长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

3.加强与属地村的联系对接,强化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关心关爱工作,严防出现看护真空发生溺水事故。

(四)派出所

l.协助做好宣传材料制作、入户宣传、电话告知、日常联络等安全教育提示等工作;

2.对近年来接报的溺水警情开展分析研判,会同有关单位 和村,督促指导各水域责任主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巡逻频次、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劝离进入高风险水域游玩人员;

3.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一旦接处溺水警情,同步联动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民间救援力量等及时前往救助,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4.强化打击处理,对偷盗或故意破坏防溺水警示标牌、红外报警器、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并督促相关部门对防溺水设施及时予以维护和更新;

5.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等有奖举报制度,对拨打110电话举报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偷盗、破坏防溺水设施,以及紧急施救未成年人落水等行为,依据见义勇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水利站

l.牵头摸排全镇河流、水闸、池塘、水潭、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等各类水域情况,715日前完成管理责任划分界定;

2.牵头设计全镇统一的危险水域警示标牌样式,明确内容、颜色、尺寸、材质等,715日前下发相关部门单位;

3.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内容,督导在重点水域配备救生设施设备。

(六)文化站

l.指导职责范围内水塘、湖泊、涧沟等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牌,配齐救生、救护设备器具;

2.利用广播、电子屏等方式宣传防溺水基本常识、自救方法;

3.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救助知识培训,督促落实救生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提高现场处置溺水事件的救护能力。

(七)镇妇联

l.制作发放《防溺水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并组织开展儿童安全及自护自救等相关宣讲活动;

2.会同民政、学校等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关爱帮扶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尽一切努力遏制中小学生溺亡事故。

(二)强化督导检查。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检查组,7 20日左右开始对各村各单位防溺水工作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迅速反馈督办,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责任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溺水事故分析通报制度,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及监管责任,进一步 加大防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压力传导,确保专项行动取 得实效。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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