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县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等4万余特殊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785.33万元。
据悉,为及时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化,我县于2011年7月1日其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由每季度发放一次改为每月发放一次,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索 引 号: | 014309260/2012-00118 | 信息分类: |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其他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2-02-24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