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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3-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1-18
文号: 百政发〔2023〕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政发〔2023〕5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2023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部门:现将《百禄镇2023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

百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百禄镇2023年春运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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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35

 

 

关于印发百禄镇2023年春运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村委会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百禄镇2023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3112

 



百禄镇2023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特制定《百禄镇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道路客车等其它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镇域各村、镇各有关部门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五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春运办作为我镇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镇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领导各村、镇有关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县春运办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春运应急办联系电话:83818020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镇派出所

1)负责维护车站场区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顺畅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应急联系电话83818020

2.2.2镇街管办城建所农路办

1)协助交通部门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秩序。

2)协助交通部门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动态并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3)协助交通部门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各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4)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畅顺。

应急联系电话:83818020

2.2.3镇安监所

协调春运期间全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应急联系电话:13*******76

2.2.4镇卫生院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13*******44

2.2.5 镇劳保所

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13*******92

2.2.6镇民政办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应急联系电话:13*******28

2.2.7交管所

配合交警部门对道路进行管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应急联系电话:83818020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3.1.1 有关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 有关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几率较高、影响较大,有关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县春运办。

3.2 信息报告

3.2.1 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村、各有关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 发生春运突发事件,镇春运办必须立即报告县春运办,县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应急办。

3.2.3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 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 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镇春运办及时联系县交通部门,迅速向全县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停止客运车辆运行,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镇域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特别当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结冰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如交通堵塞在1小时以上,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镇环卫、城建所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农路办积极配合公路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县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严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并就近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县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必须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爆发,尤其是农村地区面广,一旦发现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上报,按要求处置。

4.4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公安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县公安局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由县政府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县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场所在地公安机关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镇派出所及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由县政府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站场聚集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春运办发出实施《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春运办成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2)春运办向政府申请增派执勤人员,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站前广场区域。

3)交警部门对站场周边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县交警大队制定。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5)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它客运交通工具,及时向县春运办通报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疏运旅客。

6)劳保所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7)民政办配合政府做好滞留人员保暖、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8)卫生院要及时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五、应急响应

5.1分级负责

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镇、县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县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镇、县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县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镇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镇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县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县政府。

5. 2 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3 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