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根据省市相关配套文件,对我县落实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机制作出具体安排,打通国谈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
为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机制,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机制,落实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责任,确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质量安全。对存储等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要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承担储存、配送任务。要严格遵守临床用药管理政策和规范,患者在国谈药零售药店购买注射类国谈药品,必须由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冷链运输等要求配送至定点医疗机构,由院内调配后注射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为了确保国谈药不仅能用得上、买得到、用得安全,还能让参保患者方便、快捷享受国谈药医保待遇,还研究制定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规程(试行)》。《经办规程》从参保患者的角度合理设置经办流程,以标准化、规范化为基本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基本原则,通过简化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供最优质的医保服务,确保参保群众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保待遇享受,切实提高国谈药用药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