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连云港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商运〔2023〕2号)转发给你企业,请尽快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相关年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年检材料以备检查。对本次年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符合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要求的,立即收回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商运〔2023〕2号)
灌南县商务局
2023年2月2日
(联系人:朱伶俐;联系电话:13705120600)
灌南县商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印发
连云港市商务局
连商运〔2023〕2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1〕151号)、《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商规〔2022〕3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管理,即日起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对象
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时间安排
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应于6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三、年度监督检查事项
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并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以及下列材料:
1.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代储纳税凭证或者上一年度成品油进、销、存情况审计报告(报表);
2.提供上年度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说明(企业承诺)或相关部门年度监督检查情况;
3.提供2022年与经营量相匹配的所有进货发票(扫描为PDF文件上传或汇总表)、供油协议;
4.《营业执照》;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零售网点产权文件或者船舶权证;
7.上一年度改建、扩建的,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8.零售经营企业需提供92号乙醇汽油全年进、销、存台账记录。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对照成品油管理平台已有资料进行核查,第4至第6项材料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供,已失效的需再次上传最新资料。
经营柴油的加油点(船),要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作为本次年度监督检查的前置条件。
对上述材料,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在初审中要加强材料原件真实性的审核确认,材料初审不合格,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不得上报。
四、年度监督检查形式
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请登陆江苏省成品油管理服务平台(http://180.101.234.43:10101/welcome.aspx)进行线上年度监督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效统筹组织推进。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照《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其配合开展初审等工作,促进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通报确认。当年扩建、改建或暂停经营的不需要参加年度监督检查。
(二)完善平台基础数据。认真核对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平台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GPS数据等基础信息,确保平台信息准确无误。如平台基础数据存在异议或者需修改完善,属于省商务厅修改范围的,需经市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核查后,具文上报省商务厅修改,其余由各县区按规定审核上报,确保全市加油站(点)相关审批和年度监督检查等事项均通过线上办理,形成闭环可追溯的业务流程。
(三)严格监督检查标准。对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盖“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专用章”。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1),限期整改。要认真核查“江苏加油”安全APP使用情况,对定期安全检查不落实、安全检查弄虚作假、安全学习参与度不高的零售企业,要进行约谈警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重复发生相关问题的企业列入差异化管理名单,年度监督检查不予通过。对未参加年度监督检查或者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拒不整改的,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按照《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向社会公布。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市成品油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专业力量,全过程参与本次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专人协助各级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对出现三证不一、脱检多年以及年检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匹配等情况的异常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和调查分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要积极参与平台基础数据维护管理,提高数据维护质量。
(五)做好总结提升工作。各县区要摸清加油站(点)销售数据是否纳入当地统计部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督促做到应统尽统。要认真梳理2022年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成品油市场供求基本情况、工作措施、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同时填报《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附件2)。请各县区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年度监督检查结果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周曼红 电话:0518-85825839
电子邮箱:lygswjyxc@126.com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2. 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
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企业类型(批发/仓储/零售):证书编号::
经查,你企业不符合《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条第款或者《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第条第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们,以备复查。整改要求如下:
1.
2.
3.
4.
…
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告知。
经办人:行政机关(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签收人: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附件2
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
年度 | 企业数量(座/只) | 所有制情况 (座) | 经营模式(座) | 成品油零售量(吨) | 年经营规模 (座) | 分布情况 (座) | 非油品业务情况 | 非油品细项站数(座) | 相关数据 | |||||||||||||||||||||||
加油站 | 加油点 | 加油船 | 中石化 | 中石油 | 其他国有 | 民营 | 外资 | 自营 | 特许 | 租赁 | 汽油 | 柴油 | 万吨 | 5千-1万吨 | 3千-5千吨 | 3千吨以下 | 高速 | 省道 | 县乡道 | 城区 | 农村 | 水域 | 总站数(座) | 销售收入(万元) | 便利店 | 餐饮 | 洗车类 | 汽车维修 | 公路网里程 | 高速公路里程数 | 机动车保有量(万辆) | |
统计年度 | ||||||||||||||||||||||||||||||||
上一年度 |
单位名称: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灌商发[2023]01号转发连云港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020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