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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3-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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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7号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 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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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7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

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4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结合住建关于做好全县房屋市政工程2023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231)、《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灌建发〔2023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刻认识节后复工面临的复杂形势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复工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清醒认识到春节后全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入全面复工阶段,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存在各类设施、设备由于长时间停产、停工,安全检验、检测可能不到位等风险;施工工人假期后上班容易出现麻痹大意,安全生产意识放松等风险;个别企业、项目新招录员工或员工因岗位调整,存在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或者未经过培训上岗作业等风险;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企业、项目抓生产、抢进度,不稳定因素增多,存在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未能及时跟进,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等风险。

二、压实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我单位将督促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明确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做到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我单位将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阶段任务重点,抓实抓细重点环节,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履职监管,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得复工。各在建项目要明确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线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做到专人专职。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制度,要求管理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地落实落细。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措施

工程项目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在向主管部门报备后,我单位将对项目复工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我单位将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督促指导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排部署到位、人员经费到位、检查整改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对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和依法查处。我单位将坚持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并重、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同步的原则,推动促进项目顺利恢复施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突出危大工程、高处作业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管理,特别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全力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的同时,持续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监管,及时纠正处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持续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各项目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并严格督促落实。住建局将检查各项目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4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15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2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