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18号
关于开展灌南县2023年一季度居住小区
物业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灌南县2023年一季度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3年3月14日—23日。
二、考评范围
在县住建局备案管理的97个居住小区。居住小区分为三类:1.老旧小区:交房时间超过10年;2.既有小区:交房时间为5—10年;3.新建小区:交房时间为5年内。
三、考评方法
由住建局牵头开展一季度考评工作,第三方测评机构负责具体测评打分。考评实行量化百分制,第三方测评占70%,居民有效投诉率和投诉件整改率占20%,业主满意度抽查占10%。
四、考评内容
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对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小区治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测评。
五、考评要求
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评活动,按照《灌南县居住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及物业管理考评细则》(灌建发〔2021〕54号)文件的内容与要求,结合小区实际,积极提升小区服务质量,争取在考评工作中获得较高排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3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