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19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在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3月12日6时55分,十里桃源项目员工宿舍着火,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为保持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在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排查整治方式。
(一)在建项目自查自纠。3月15日,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立即制定自查自纠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彻底、全面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如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毕方可正常生产。
(二)主管部门全面检查。3月16日至3月31日,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县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对于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闭环整改等。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易燃易爆物管理。可燃材料存放、堆放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专库储存情况,以及库房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情况;废弃易燃物处理情况。
2.工地内办公区及生活区防火。办公区及生活区建筑构件的耐火情况(彩钢板房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消防安全间距的留设情况;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生活区是否存在生火煮食、明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等情况。
3.工地现场防火。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设置情况;动火作业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存在吸烟等情况。
4.临时用电防火。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电瓶车棚等部位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疏散。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宽度、通畅等)情况;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情况。
6.材料使用。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塑料模板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项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即对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强化春季建筑施工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各项目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与责任单位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2),我局将与消防部门同步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施工现场消防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停工整改。
(三)及时汇总,按时报送。各项目要落实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及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并于3月16日下班前将自查表、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等文件报县住建局203室。联系人:许琪曼,联系电话:13775573193(633695)
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表
2.消防安全承诺书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别 | 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公共建筑□ 其它□ | ||||||||
建筑层数/高度 | 层/ 米 | 形象进度 | 层/ 米 | |||||||
施工单位 | 劳务分包单位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检查结论 | |||||||
消防安全管理 | 是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岗位职责;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费用提取计划,建立防火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台账; | 符合□ 不符合□ | |||||||||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并有演练记录资料;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教育培训记录资料;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状况,并有检查记录资料; | 符合□ 不符合□ | |||||||||
是否建立灭火器材管理档案(包括灭火器材类型、数量、进场时间、配备部位、编号、换药日期等),并有记录资料;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涉及电焊气作业等动火情况的,是否有进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并有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资料; | 符合□ 不符合□ | |||||||||
实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分包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防火安全责任。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 安全 措施 | 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4m的临时消防车道;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池、加压水泵、消防立管、消火栓等); | 符合□ 不符合□ | |||||||||
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配备2台加压水泵(一用一备);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有效容积:24m以内建筑物应≥6m3、24m以上建筑物应≥10m3,水池深度≥1.2m);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物每层是否按规定设有消火栓,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是否满足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或作业区是否设置相关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搭设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所使用的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A级不燃材料; | 符合□ 不符合□ | |||||||||
高层建筑是否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式安全网;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明确划分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按规定及时处理; | 符合□ 不符合□ | |||||||||
作业层动火处、办公区、临时宿舍、食堂、仓库等防火部位,是否按每100平方米配备2个10升的灭火器; | 符合□ 不符合□ | |||||||||
临时木工场、油漆间、配电室等防火部位,是否按每25平方米配备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 符合□ 不符合□ | |||||||||
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是否明显划分。 | 符合□ 不符合□ | |||||||||
其它问题 | ||||||||||
检查 总体 评价 | ||||||||||
签字 | 项目经理 | 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检查负责人 | 参检人员 |
附件2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我局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经营期间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人员第一次时间疏散逃生、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特种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按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针对性装备器材和灭火药剂配备。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或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执行。
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值守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