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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0X/2023-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公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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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润普食品东侧地块填塘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润普食品东侧地块填塘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润普食品东侧地块填…

润普食品东侧地块填塘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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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普食品东侧地块填塘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润普食品东侧地块填塘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90000.00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即包死价),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1.2建设地点:灌南县润普东侧水塘;

2.1.3建设规模:土方量约为20000方,填塘标高必须达到河塘边办公楼地面高度:最终标准达到图上红线标注及说明所有范围内最上口平整压实.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0天;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验收

2.2招标范围:土方回填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文件内所给的工程量为估算,施工单位务必实地踏勘现场以获取更准确的数值,不论最终工程量多少,招标人不会因此增加任何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承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09月-2023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分至17时00分到灌南县名仕佳园西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另提供项目经理本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由社保部门打印的2022年10月-2023年03月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以上资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报名,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04211500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灌南县名仕佳园西门

人:曹工

 话: 1381322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