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统发〔2023〕6号
关于修订印发《灌南县统计局财务
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各队、科室、各下属单位:
修订后的《灌南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统计局
2023年3月13日
灌南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支出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本局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二条 按照县财政统一部署,每年要编制局经费收支预算,并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与核算管理。会计年度结束,做好各项资金的年终清算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第三条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本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二章 经费收入与经费支出管理
第四条 局所有经费收入必须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
第五条 财务支出申报制度。出差、固定资产购置、加班就餐、公务接待等支出必须事前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固定资产购置申报审批表》、《工作餐就餐审批表》、《公务(商务)接待审批表》,分别经各表所列有关人员及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购置、接待。
第六条 财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
1.发生经济事项取得原始凭证后,经办人员按规定填制报销凭证,并附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如会议通知、合同协议、消费清单等),签字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报销;分管领导为经办人时可省略相应的复核或签字。分管领导的财务支出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固定资产购置、公务接待等支出必须附有事前审批表。10000元(含)以上的支出需附党组会议记录。
2. 分管领导对经费支出和报销凭证及附件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对其经济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 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或审核审批程序不全的费用,财务人员一律不得支付款项。
4. 用于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合规,内容完整,填写清楚规范,大小写金额相符。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第七条 会议费、培训费。召开各种会议、培训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人数和费用支出。报销时须附会议、培训通知、签到单及费用明细等资料。
第八条 差旅费。局工作人员的各项差旅费支出标准要严格按照《灌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灌财发〔2015〕66号)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在出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账。
第九条 公务用餐费。
1. 严格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灌办发〔2022〕79号)要求执行。在报销公务(商务)接待费用以及加班工作餐费用时必须严格落实"三联单"审批制度(即附有相应客情公函或客情电话记录 /加班就餐审批表、公务(商务)接待审批表、菜单明细、发票等)。杜绝无公函、无审批接待。
2. 公务(商务)接待以及加班工作餐一律禁止饮酒或含酒精饮料,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和香烟。
3. 因加班确需就餐的,应按程序报批加班工作餐审批表,如实填写加班工作餐消费清单,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
4.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早餐,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50元;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120元。
5. 用餐不得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
物制作的菜肴,以当地家常菜为主。
第十条 印刷费。日常的少量的材料一律由经办人自行在局内处理,不准外出复印和打印。确需外出印制的材料原则上由专业人员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印刷,并由办公室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批准在外印刷的一概不予报销;资料印刷的经手人应随印随签字,并对印刷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负责核查;印制数量较多或金额较大的资料,如统计年鉴、普查资料汇编、普查用表格等,由办公室选择3家及以上的印刷单位进行比价,同等质量下价格低者优先。
第十一条 办公用品采购。购买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工作人员需要提出方案,经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有关人员统一购置,并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按需签领登记。
第十二条 车辆使用。因公需使用车辆的,由用车人提出申请并经分管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按县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每年度财务人员应会同办公室人员对局公务用车费用进行清查核对,确保无差错。
第十三条 专项经费。使用专项经费,须按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范围、执行期限、分配办法等内容,按相应的报销流程进行审批报销,不得挪用、混用;专项经费用于发放给个人或单位的,须提供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及账号,由财务人员统一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形式转账支付。
第三章 资金收付的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岗位分设,印鉴分管,票据管用分离,达到分工负责,相互制约。
第十五条 资金收付应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并按预算级次和科目入账、报账,总账和银行、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余额,不得以收抵支。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局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采购手续。局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登记,并设立台账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做详细记录,定期清查盘点。贵重物品的借用,须经局长同意,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损坏要照价赔偿。未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而借出的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损毁,由保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人负有保管和维护职责,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更新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长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变动时,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本局制定的其他文件如与本财务管理制度相冲突的,以此为准。
附件 1. 公务出差审批表
2.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3. 工作餐就餐审批表
4. 公务(商务)接待审批表
附件1
公 务 出 差 审 批 表
填报科室:
申请人 | 填报日期 | ||
同行人员 | 是否派车 | ||
出差 事由 | |||
出差时间和目的地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目的地: | ||
科室审见 |
签字: 日期: | ||
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 日期: | ||
审批意见 |
签字: 日期: |
注:报销时请提交此单,无此审批单不予报销
附件2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 ||||||||
申请人: | 日期: | |||||||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更新 | 新置 | 预计单价 | 总价 | |
原购置时间 | 是否满使用年限 | |||||||
事由 | ||||||||
申请科室意见: | 办公室审核: | |||||||
分管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审批: | |||||||
附件3
工作餐就餐审批表(存根联)
经办人 | 日期 | ||||||
事由 | |||||||
参加人员 (数量及姓名) | |||||||
就餐事项 | 就餐饭店 | ||||||
就餐标准 | |||||||
工作餐类别 | £加班就餐 □会议就餐 □集体活动就餐 | ||||||
申报科室 负责人 | 分管领导 审批 | 审批 | |||||
备注 |
工作餐就餐审批表(入账联)
经办人 | 日期 | ||||||
事由 | |||||||
参加人员 (数量及姓名) | |||||||
就餐事项 | 就餐饭店 | ||||||
就餐标准 | |||||||
工作餐类别 | £加班就餐 □会议就餐 □集体活动就餐 | ||||||
申报科室 负责人 | 分管领导 审批 | 审批 | |||||
备注 |
附件4
公务(商务)接待审批表
公函号 (通知人) | 经办人 | |||||
接待事由(活动内容) | ||||||
来客单位、姓名、职务(主要来宾) | ||||||
来宾人数 | 陪同人数 | |||||
就餐 | 就餐标准 | 就餐时间 | ||||
就餐饭店 | 其他事项 | |||||
住宿 | 宾馆 | 标间 | ||||
单间 | ||||||
申报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