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范各环节操作规程,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我县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涉及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于项目建设的资产置换收入、部门预算(结余)资金、非税资金等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以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推动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程管理,科学规范。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申请资金有绩效前评估、编制预算有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有绩效监控、项目完成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必应用的闭环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果。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共性,兼顾个性。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适应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特点。突出项目资金运行和管理的共性特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性;兼顾不同投资项目的差异特征,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
(三)协同配合,公开透明。各部门、各单位是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项目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财政部门依法开展业务指导。产生的各环节信息是项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突出各环节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在资金安排或政策调整时注重结果运用,加强对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职责分工。
1.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组织建立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指导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园区)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 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或者本行业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本部门或者本行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具体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
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
第七条 申请财政性资金前,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审批、预算评审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必要时选择项目开展绩效评估。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职责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和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论证和综合评判的行为。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职责分工如下:
(一)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建立本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所属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对其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组织开展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估;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估报告形式审核和结果应用。
(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估;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估结果;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备条件。必要时财政部门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做好评估结果应用。
第十条 绩效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围绕评估的主要内容,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开展评估。
(二)客观公正。绩效评估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以详实的数据资料为支撑,力求评估结果客观真实。
(三)重点突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抓住核心关键,提高评估的有效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精简高效。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相结合,优化评估流程和方法,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 绩效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省、市、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部门职责、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绩效评估方式包括资料收集、实地勘察、审核分析、评审论证、专家咨询、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第十三条 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一)立项必要性。项目设立是否依据充分、需求迫切,与宏观政策和部门职责衔接紧密,且属于县级财政事权;是否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能否通过与其他项目整合、改善行政管理、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实现目标。
(二)投入经济性。项目支持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等是否合理;能否从整体上节约财政资金。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规律,预期可实现;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规范科学,相关数据是否便于获取。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经过规范的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条件;是否制定防范项目实施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
(五)筹资合规性。项目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 绩效评估包括以下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评估实施单位制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说明项目概况,明确评估的目的和原则、内容和标准、方式和方法,以及评估工作组、评估程序、保障措施等。
(二)实施绩效评估。评估工作组全面收集与评估项目和评估内容有关的数据资料,确保数据资料真实有效,根据评估标准参考表(附件2)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评估分析,撰写绩效评估报告(附件3)。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
(三)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报送的项目评估资料进行内容实质性审核(附件4),确保资料信息真实完整、程序规范;提出审核意见,确定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的,方可向财政部门报送评估报告。项目评估资料一般包括评估工作方案、绩效评估报告、绩效评估表、评估结果审核表、证明材料等。执行简易评估程序的包括绩效评估表、评估结果审核表、证明材料等。
(四)财政部门反馈意见。主管部门(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审核通过的绩效评估报告(附件3)。财政部门开展形式审核,提出反馈意见。
(五)评估结果应用。财政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出台和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的,可以入库并根据财力情况相应安排预算;评估结果为“一般”和“差”的,不得安排预算。
第十五条 执行到期申请继续执行需要绩效评估的项目,其上一周期内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含)等级以上的,可执行简易评估程序。
第十六条 对新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主动对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可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编制阶段,提前介入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协同部门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优化项目建设功能,削减不必要支出内容。
第十七条 绩效评估工作和评估结果应依法自觉接受监督,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估信息向社会公开(涉密信息除外)。
第三章 绩效目标
第十八条 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须同步设定绩效目标。其中,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系统填报;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纸质绩效目标表(附件5)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门对应归口业务科室。
绩效目标是建设财政项目库、编制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反映项目特征的个性目标指标应由项目实施单位设置,主管部门、其他单位不予代为设置。
第十九条 绩效目标是指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内容应包括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项目概况、项目资金来源、中长期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其职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多层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财政部门负责传达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设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相融合,研究建立共性参考指标库;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填报的直接责任人,规范建立并动态管理本部门个性目标指标库;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开展实质性审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报送、及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内容调整;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报送等工作,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等实质性内容负责。
第二十一条 绩效目标设立原则: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根据投资项目的管理特点、专项管理需要、工作流程和重点环节,科学准确设置。绩效指标设定后,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变更。
(二)合理可行。绩效指标要充分考虑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期绩效指标值和年度绩效指标值。要突出适用性、相关性和可行性等,既有效发挥绩效管理作用,又要避免脱离实际,不设置超出实际的增长目标和硬性任务。
(三)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充分考虑投资用于建设支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既要包括实施效果指标,又要包括过程管理指标,同时要充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等批复要求,避免与项目批复脱节。
第二十二条 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重点反映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制订的绩效指标应与绩效目标对应相关、凸显重点、简洁适用。
第二十三条 指标值确定依据。制订的绩效指标应当依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和经验标准等确定指标值。指标值通常用数学符号(=,>,≥, <,≤)加绝对值或相对值量化表示。不能量化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审核(《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表》见附件6)。
(一)立项必要性。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划、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属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范畴,是否符合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
(二)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的基本能力与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对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是否齐备。
(三)目标规范性。项目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绩效目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规范;是否按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用途细化量化指标,是否按立项必要性设置了核心绩效指标。
(四)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五)资金匹配性。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支持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分配方式及标准等是否明确且可行,投入是否经济,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形式审核,包括绩效目标表中各栏数据是否填报完整,项目名称、主管部门、项目类型、项目级次、资金使用时间段、资金量等是否填写规范。
第二十六条 审核绩效目标,可根据需要采取组织专家、中介机构及社会相关人士参加评审的方法,实施第三方评审,提高审核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及公信度。
第二十七条 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二十八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绩效目标信息及时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绩效运行监控
第二十九条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应对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运行监控。
第三十条 绩效运行监控(以下简称绩效监控)是指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中,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控,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
第三十一条 绩效监控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明确绩效监控数据填报、分析、完善、意见反馈等环节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监控工作,保障预算规范有序执行,完成预定绩效目标;负责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和填报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或纠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整改落实。
(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建立项目绩效监控制度,指定人员,落实责任,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监控;按照绩效监控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统计、核实、填报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核实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开展有关整改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财政内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组织和指导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做好结果应用。
第三十二条 绩效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实施。
第三十三条 绩效监控内容主要包括:
(一)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支出、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预计全年预算执行数等情况。
(二)预算执行保障,包括制度建设保障、机构人员保障、运行机制保障等情况。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计阶段性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预计阶段性效益的实现进度及趋势,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等;跟踪服务对象阶段性满意度及趋势。
(四)其他情况。除上述内容外其他需要实施绩效监控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绩效监控包括以下程序:
(一)收集绩效监控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进度,组织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收集、整理、核实与预算实际执行相关的绩效监控信息。
(二)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项目实施单位在收集绩效信息基础上,将指标实际执行值与阶段计划指标值加以比照,判断目标运行是否偏离,对偏离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
(三)填报绩效监控信息。项目实施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如实填报各自实施项目的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7),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部门按照预算下达的项目名称,将项目监控信息汇总成一张监控情况表,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备案。
(四)财政反馈意见。财政部门收到主管部门报备的监控情况表后按时反馈意见至主管部门。
(五)适时开展自我督查核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实施情况、财政反馈意见等,适时开展督查,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纠正绩效目标运行偏差。
第三十五条 对于在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分析具体原因,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
(一)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慢、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二)对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涉及政府采购和合同履行等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绩效监控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对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
第三十八条 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项目预算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益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
第三十九条 绩效评价分绩效自评价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主管部门(单位)应对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价。
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选择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的形式,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第四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一般以项目实施期和试运行期为评价期间,也可将项目实施完毕后一定时限的运行期或使用期纳入评价期间。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环节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绩效评价工作;布置部门(单位)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督促部门充分应用评价和评价结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加强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二)各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参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附件10)制定本部门或本行业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或标准体系;对主管的项目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按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加强评价结果审核和应用;及时提供完整、真实信息,积极配合财政重点评价和评价抽查工作,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
第四十二条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以定量分析为主,客观、公正反映项目绩效。
(二)分类开展。部门(单位)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分别开展,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部门(单位)评价由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实施,财政重点评价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或根据需要自行开展。
(三)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推动项目支出提质增效。
(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开展情况;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相关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四)实现的产出及其管理和应用情况;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十四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六)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七)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作如下参考:
主管部门(单位)应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设定相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涉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
指标的权重由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项目产出、效益类权重占比不低于60%。如有特殊情况,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第四十六条 绩效评价标准作如下参考: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和衡量。
(一)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二)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信息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四)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二)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达成目标成本最低者为优的方法;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七)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十八条 绩效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辅以其他方法。定量指标得分参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性指标得分参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第四十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第五十条 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以下环节: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二)印发绩效评价通知;
(三)开展调研,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四)根据评价工作方案,收集绩效评价相关信息;
(五)检查、核实、测评有关情况;
(六)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被评价部门(单位)意见;
(七)综合分析、客观评判,形成评价结论;
(八)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九)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各部门(单位)可参照本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开展评价。自评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评价流程。
第五十一条 部门(单位)自评价主要通过自评表(附件8)形式反映。主管部门(单位)应及时汇总自评表信息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至财政部门备案(附件9)。项目支出自评情况表要求做到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方式合理、结果客观;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内容充实、重点突出、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评分表要求根据项目特点设置合理的权重。
第五十二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人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能。
第五十四条 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监督。
第五十五条 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违反绩效管理规定致使资金使用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全县国有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具体行业具体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灌南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附件:1.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2.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标准参考表
3.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文本)
4.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表
5.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6.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表
7.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8.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情况表
9.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10.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附件1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
工作方案
(参考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背景、依据、实施内容、预算资金等。
(二)项目实施计划。
(三)项目绩效目标。
二、评估目的和原则
三、评估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
四、评估工作计划
包括评估工作组人员及分工、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等。
注:本文由评估实施单位制
附件2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
标准参考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标准值 | 参考分值 |
决策(50分) |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25分) | 任务明确性 | 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是否有相关规定要求;是否与主管部门法定职能一致 | 明确 | 5 |
需求客观性 | 项目设立是否具有现实需求 | 客观 | 6 | ||
手段最优性 | 该项目是否是解决问题最优手段,是否可以用其他现有项目代替 | 最优 | 5 | ||
效益明显性 | 项目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 明显 | 9 | ||
项目实施的公益性(5分) | 项目公益性 | 项目是否属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 公益 | 5 | |
绩效目标(2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合理 | 1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明确 | 10 | ||
内容(20分) | 项目成熟度(10分) | 实施可行性 | 项目是否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实施条件是否成熟,实施计划科学可行 | 可行 | 2 |
组织有效性 |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运行机制、计划进度安排等是否清晰明确,是否能够有效运转 | 有效 | 2 | ||
措施匹配性 | 项目措施是否与待解决问题相匹配,能够切实发挥作用 | 匹配 | 2 | ||
可借鉴性 | 项目单位或其他地区有无可借鉴的类似项目经验和做法 | 存在 | 2 | ||
手续齐备性 | 项目前期手续是否齐备 | 齐备 | 2 | ||
财务测算 | 成本预测合理性 | 评估项目成本预测是否依据相关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 合理 | 3 | |
效益预测合理性 | 评估项目效益效果预测是否合规合理 | 合理 | 7 | ||
管理(30分) | 风险可控性(10分) | 风险识别全面性 | 项目是否对风险点进行系统全面的识别 | 全面 | 5 |
风险应对可行性 | 针对风险点有无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 可行 | 5 | ||
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20分) | 筹资合规性 | 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可靠,是否存在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 合规 | 8 | |
到位可行性 | 各渠道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补救措施 | 可行 | 4 | ||
监管明确性 | 监管机制是否明确 | 明确 | 8 | ||
总分 | 100 |
注:本表由评估工作组集体研究讨论商定,可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参考指标内容及占比分值。
附件3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
评估报告
(参考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背景、依据、实施内容、预算资金等
(二)项目实施计划
(三)项目绩效目标
二、评估工作情况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二)评估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
(三)评估工作过程
三、评估分析
(一)立项必要性分析
(二)投入经济性分析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
(五)筹资合规性分析
四、评估结果
(一)评估意见及等级
(二)有关建议
附件: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表
××(评价工作组)
××年××月××日
附件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表
项目名称 | |||
评估实施单位 |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式和方法 | 评估等级 |
立项必要性 | 1.项目设立是否依据充分、需求迫切,与宏观政策和部门职责衔接紧密,且属于区级财政事权。 | 优秀□ | |
投入经济性 | 1.项目支持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等是否合理。 | 优秀□ | |
绩效目标 | 1.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规律,预期可实现。 | 优秀□ | |
实施方案 | 1.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经过规范的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条件。 | 优秀□ | |
筹资合规性 | 1.项目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 优秀□ | |
其他 | 优秀□ | ||
综合评估等级 | 优秀□ |
附件4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
结果审核表
审核内容 |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
材料是否齐全 | 是 □ |
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程序是否规范 | 是 □ |
评估结果 | 优秀□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注:本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填写
附件5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
主管部门(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
项目类别 |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填 | 项目级次(可多选) | 中央转移支付□ 省级转移支付□ 市级转移支付□ 县级□ |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资金来源(元) | 项目(预计)投入资金总额 | ||||||
其中:1.财政性资金 | 预算安排 | ||||||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 | |||||||
...... | |||||||
2.其他资金 | 自有资金 | ||||||
市场化融资 | |||||||
...... | |||||||
立项必要性 | 填写:(1)依据何时何文件(如国家、省委省政府及部门文件等)设立专项资金;(2)项目实施能产生的作用和意义。 | ||||||
实施可行性 | 填写:项目实施单位的能力与条件,使其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主要包括:(1)技术、工艺、环境、制度、措施、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工作经验等;(2)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对项目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及其他支撑条件。 | ||||||
项目概况(实施内容,资金用途及分配标准) | 填写:(1)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等;(2)分配标准是多少?采取什么方法分配,如因素分配法、项目分配法等。 | ||||||
中长期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算符号 | 半年(程) 指标值 | 全年(程) 指标值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算符号 | 半年(程) 指标值 | 全年(程) 指标值 | |
决策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
预算执行率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
社会成本 | |||||||
生态成本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人群满意度 | ||||||
注:1.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2.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通过系统在线填报;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
填报此表,并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门对应归口业务科室。
附件6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表
序号 | 审核内容 | 审核要点 |
1 | 立项必要性 | 1.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2.决策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 |
2 | 实施可能性 | 1.项目实施基本功能与条件是否具备;2.实施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可控。 |
3 | 目标规范性 | 1.项目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
4 | 目标合理性 | 1.绩效目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2.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
5 | 资金匹配性 | 1.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规,项目支持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测算、分配方式等是否明确且可行,投入是否经济。 |
审核结果 | 主管部门实质内容审核意见 | |
财政部门材料形式审核意见 |
注:1.本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填写。
2.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通过系统在线审核自动生成;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项目,填报此表,并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门对应归口业务科室。
附件7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年度1-*月)
项目名称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科室)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 |||||||||
项目资金 (单位:元) | 截止到目前原计划执行数(单位:元) | 截止到监控时期实际执行数(单位:元) | 是否偏差 | 预算执行如有偏差,原因分析 | 完成目标可能性(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能) | 备注 | |||
资金总额 | |||||||||
子项目1:(如有,此处填子项目名称) | |||||||||
子项目2:(如有,此处填子项目名称)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月原计划指标值* | 1—*月实际执行值* | 是否偏差 | 项目绩效指标如有偏差,原因分析 | 完成目标可能性 | 备注 | |||||||
经费 | 制度 | 人员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 | 确定能 | 有可能 | 完全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
组织实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改进措施 |
说明:1.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填写;2.项目实施单位填各自负责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核、分析、汇总;3.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预算下达的项目名称,将总项目监控信息汇总填报,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备案;4.偏差原因分析:针对与预期目标产生偏差的指标值,分别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项目实施方式和进程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并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5.完成目标可能性:对应所设定的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分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可能三级综合判断完成的可能性。
附件8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情况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填报人及电话:
自评年度:
项目实施开始时间: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是否为跨年度项目:是 否
项目自评价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政策、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 | |
二、评价情况(评价思路、方式、做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情况和评价结论等) | |
三、项目绩效(通过绩效评价发现、总结的项目绩效) | |
四、存在问题(通过绩效评价所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按照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分别归类分条撰写) | |
五、有关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分别提出相关完善或整改建议 | |
注: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至项目主管部门
附件9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
评价机构:××××××××××××
20××年××月
3.绩效评价结论
4.主要做法和绩效
7.附件
正 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专项资金设立背景、项目投入、项目实施范围和方式、资金用途等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与评价时段相对应)。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深入分析项目特点,以明确绩效评价要点。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方法。评价重点考虑的内容及事项,评价的原则、方法、标准等。
(三)评价指标设定及分值构成。简要说明评价的指标依据。
(四)评价工作情况。主要为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论。简要说明最终的结果及等级。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绩效
(一)主要做法。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经验。
(二)取得绩效。(此处为重点)。按照个性指标,一一分析。
五、存在问题。
六、有关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建议。
七、附件。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指标分析、社会测评问卷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以评价报告附件的形式反映。
附件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参考框架)
评价指标 | 年初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 |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 | ||||||
可持续发展 影响 | 指标1: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 ||||
…… | ||||||
利益相关人满意度 | 指标1: | |||||
…… |
附件10
灌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一、业务指标 | 50 | ||||
(一)项目立项 | 8 | ||||
1.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
2.立项程序合规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①项目是否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②事前是否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 | ||
3.目标设立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4.目标设立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总体目标相对应。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二)组织实施 | 12 | ||||
1.业务制度健全性 | 2 | 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 ①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是否完整;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 ③项目单位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
2.执行有效性 | 10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①有无擅自增加投资概算; ②土地和房屋征收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各项补偿是否符合规定; ③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代建及招投标和采购等是否依法依规执行; ④合同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代建、采购等合同是否齐全、签订是否规范、执行是否有效; ⑤工程监理是否措施到位; ⑥档案管理是否程序规范,执行有效。 | ||
(三)产出完成 | 30 | ||||
1.数量完成率 | 5 | 产出数量目标是否实现。 | ①项目产出数量的实际完成率,产出数量如建筑面积、建筑数量、新建道路里程等,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②项目形象进度是否达到绩效目标,形象进度完成率=(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计划总形象进度)×100%; ③项目若有运营期,运营期内的达产能力与设计能力比较,分析差异率。 | ||
2.质量达标率 | 5 | 产出质量是否达标。 | ①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②项目是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③若有运营期,运营期内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
3.完成及时性 | 5 | 产出时效目标是否完成。 | ①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 ②项目是否按计划施工; ③项目是否按约定工期完成。 | ||
4.成本节约率 | 15 | 项目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是否有所节约。 | ①项目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是否节约; ②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是否有效,可通过工程结算审定价与合同价款的比例反映; ③项目若有运营期,对运营成本的控制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二、财务指标 | 20 | ||||
(一)财务管理 | 20 | ||||
1.财务制度健全性 | 3 | 是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全面。 | ①是否制定内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2.财务管理有效性 | 4 | 项目财务管理是否按照制度执行。 | ①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②有无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③是否按规定筹措落实建设资金,有无擅自举债筹资; ④是否按项目单独核算; ⑤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⑥是否按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 ||
3.预算编报合理性 | 3 | 项目预算编报是否合理。 | ①项目预算编报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②项目预算安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 ③项目年度预算是否与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匹配。 | ||
4.资金到位及时性 | 3 | 资金到位率。 | ①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位,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
5.预算执行进度 | 4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计划执行。 | ①预算资金是否按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②是否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 ||
6.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 ③有无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④有无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三、效益指标 | 30 | ||||
(一)项目效益 | 24 | ||||
1.经济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设置,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2.社会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3.生态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4.可持续影响 | 6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 | |||
(二)满意度 | 6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包括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项目的直接和间接受益者、公众等其他利益方。 |
政策解读: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6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