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发〔2023〕16号
关于调整张店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属支部:
因人事变动,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全国、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全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协调解决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封 飞 翟 伟
副组长:刘 港 辛澎涛
成 员:王都安 张晓蓓 刘卫栋 王议旋
花红鹏 赵 曜 张淑娟 邹 博 邱 军
汪 洋 刘建超 曹金鑫 张华连 刘 民
潘志贵 王 健 祁 峰 孙存学 成 明
潘 烨 刘 杨 袁中奇 相 帆 张秀山
时 磊 马清文 辛瑞娴 朱甲尧 江 浩
王一峰 朱鹏飞 刘娟娟 孙桂陆 封 标
孙桂永 张宝兵 郑明亚 洪登连 李卫星
孙桂庆 孙存根 王安雄 刘恒乾 孙达成
陈文军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张淑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扫黑除恶斗争日常工作,王一峰同志任联络员。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领导小组实行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会议。
中共灌南县张店镇委员会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