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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3-0001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6-07
文号: 百委发〔2023〕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委发〔2023〕7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镇各相关单位:《百禄镇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百委发〔2023〕7号关于印发《百禄镇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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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

 

关于印发《百禄镇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党支部总支,镇各相关单位

百禄镇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347

 

百禄镇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夺牌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实施“2023年决战夺牌工作目标,根据中央文明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灌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进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为民创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全域创建。坚持城乡的理念,同步推进村文明创建工作,形成全域创建格局。细化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镇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各个单位,落实到村(社区)、广场、公园等每个点位,确保创建无死角让全镇群众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三)坚持合力创建。镇主要领导牵头,强化部门条线管理和镇村属地管理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每个人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形成全民创建、合力创建的生动局面。

三、重点任务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提升行动

1.打造健全的平台阵地。4月底前,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全面完成五大平台功能室设置,并正常开展文明实践活动。6月底前,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按照六有(有标识、有架构、有阵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机制)标准提升到位。(牵头领导:汤琪牵头单位:宣传科

2.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镇、村为单元,充分发挥五大平台功能,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保证每月活动不少于8次。(牵头领导:汤琪;牵头单位:宣传科

)市政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工作。加强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PPP项目加强对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做到文明施工。健全完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确保达到国家标准。(牵头领导:卢圣晟;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农贸市场提升行动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无污水,市场内部整洁有序。全面推进贸市场门前四包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做到市场外部无乱搭乱建、无乱披乱挂、无乱停乱放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整洁、有序、舒适的市场环境。(牵头领导:卢圣晟;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法小广告整治提升行动

对违法小广告窝点和人员实施严厉打击,注重从源头上根治乱张贴违法小广告行为,对散发传播违法小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多方配合,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商户居民墙体楼道等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严厉打击出成效。(牵头领导:赵大鹏、邢宏民;牵头单位:农护办;责任单位:派出所

垃圾分类提升行动

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标准,科学规划垃圾分类设施布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面排查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完整性和覆盖率,对部分损坏垃圾分类设施、标识错误的垃圾桶及时更换,解决垃圾桶混色及无盖问题。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氛围。(牵头领导:赵大鹏;责任单位:农护办

)公益宣传提升行动

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陈旧污损、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公益广告以及制作低劣等广告设施进行拆除,对版面内容过时、表述不规范、文字错误等公益广告进行更换。各责任单位在辖区内新增设的公益广告要注重提升质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经创文办统一审核无误后进行更换,对广告设施进行常态化管理和维护。(牵头领导:汤琪、卢圣晟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镇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镇村测评标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镇村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红白理事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在镇村主要道路沿线、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各类公益广告。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系列典型选树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提高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领导:汤琪、卢圣晟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民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提升行动是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力量配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要求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确保每一个区域、每一个点位、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将“专项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推进。“专项提升行动”旨在补齐创建短板,解决的是老大难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闭环化管理;按照国家、省年度创建测评安排,要提高工作效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专项提升行动”要在5月底前完成。要强化工作协作,牵头领导要抓总协调、及时会商,责任单位要不讲条件、全力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专项提升行动”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督查项目,通过创文办督查、市民巡访、专项监督、媒体曝光等方式,强化督查推进。在中央、省、市文明委组织的测评暗访考核中,因工作不力被扣分及通报,造成较大影响等需要问责的情形,由纪委监委依照《灌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3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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