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焚烧残渣(HW18,772-003-18)2500吨、飞灰(HW18,772-003-18)6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D1填埋,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索 引 号: | 014308962/2023-00827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1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焚烧残渣(HW18,772-003-18)2500吨、飞灰(HW18,772-003-18)6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D1填埋,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已上报省厅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