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民发〔2021〕57号)相关要求,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年审复核的通知》(连民救〔2023〕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年审复核工作,成立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孙大鹏
副组长:刘 华
成 员:赵广华 朱 静 张开花 汪维军 张 蕾
苏通锦 何国海 何爱国 宋培岭 钱正宏
张永生 何玉能 陈能学 张林成 成佃明
付长柏 王立军 张明杨 刘玉桂 顾永法
朱祝燕 冯 兵 王玉华 温彦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赵广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