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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3-00097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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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近日,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应用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省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药学门诊诊察费等4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动静脉置管护理等37项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新增B超造影剂等10项特…

县医保局:新增、完善80项医疗服务项目和新增10项特殊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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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应用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省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药学门诊诊察费等4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动静脉置管护理等37项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新增B超造影剂等10项特殊医用材料。此次调整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县内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按项目建立业务台账,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

县医保局相关职能科室切实加强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各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内部价格管理,落实自主制定试行价格台账管理、价格公示以及相关定价材料报送工作,并将价格执行情况纳入我县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