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严格落实《江苏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我县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
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负责人、医保办主任召开招采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招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阳光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严格推进落实。
严格执行政策。着力推进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率分别达97%、95%以上,严格控制预警品种采购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备案和信用评价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开展督查监管。常态化做好阳光平台网上监管,重点分析报表数据存在问题。注重联合监管,与局基金监管科等科室,常态化深入医疗机构开展阳光采购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平台采购率达98.9 %;医用耗材平台采购率达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