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 引 号: 11320724MB180342XD/2023-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2-09
文号: 灌退役军人发〔2023〕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做好2023年度优抚对象常规疗养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的幸福指数,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根据2023年全市优抚对象常规疗养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疗养对象(一)疗养对象范围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参战参试、残疾军人及服…

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抚对象常规疗养 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做好2023年度优抚对象常规疗养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的幸福指数,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根据2023年全市优抚对象常规疗养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养对象

(一)疗养对象范围

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参战参试、残疾军人及服役期间立功的优先安排。

(二)疗养对象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

2、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传染病,生活能够自理并能参加户外活动;

3、能够做到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4、年龄原则上不超70周岁。

二、疗养时间和地点

(一)疗养时间

全年疗养共分八期,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疗养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复员军人疗养院。

三、准备材料

  1、申请书(疗养人本人必须签字);

  2、疗养人身份证、户口簿、优抚证件复印件;

  3、疗养人的监护人承诺书(监护人本人必须签字);

  4、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连云港市优抚对象疗养申请表(现健康状况栏本人和监护人必须签字);

  6、疗养协议书(丙方和丙方家属签字处疗养人和监护人必须签字);

  7、疗养须知(疗养人员签名处疗养人必须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真情服务,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突出安全保障。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在人员选送上,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身体条件不佳、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优抚对象不得选送。要提醒拟疗养对象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征得家属、子女同意,自愿签订疗养协议书。疗养对象确定后,由灌云疗养院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交通意外保险等相关险种,确保人身安全。镇站要提前了解掌握疗养对象身体、思想状况,做好疗养对象疗养前教育工作,明确疗养活动要求,遵守疗养院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疗养院的安排参加活动,禁止私自出游,杜绝事故隐患。

(三)做好服务管理。疗养活动往返地点统一安排在县局院内,由县局优抚科安排1名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每次疗养活动期间的往返协调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疗养对象在疗养往返程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全程护送到指定地点,负责行程安全,对监护人不能亲自送的申请人不安排疗养

(四)建立监督考核县局将把优抚对象的疗养工作纳入全年对镇站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