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2023年度平安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央、省、市、县深入推进平安灌南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的目标任务,为推进2023年度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住建局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县平安建设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灌南,广泛创立平安工地、平安小区和平安机关,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认真总结近年来系列平安创建成功经验,着力形成系列平安创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住建领域行业性平安建设达标率全面提升、平安建设参与率知晓率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各部门参与平安建设活动的覆盖率达100%,达标率达95%以上。
三、目标任务
根据细化灌南县系列平安建设行动部署,我局主要承担以下四项创建工作:
平安工地:创建范围为县内各类建筑施工场地,通过创建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地现场要做到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总量,达到工地建设零伤亡、零事故、零隐患、零容忍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平安小区:创建范围为全县已建成入住的居民住宅小区,建立创建“平安小区”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小区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小区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事件和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公民文明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实现良好的小区秩序和平安的居住环境。
平安机关:通过开展本部门、本条线“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创建制度、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使创建活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创建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加强对机关内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建设责任明确、服务行为规范、督查管理有效、安全管理到位、防范措施齐全、维稳工作扎实、队伍建设规范的平安机关。做到机关公共场所秩序井然、重要目标安全可靠、机关内部和谐稳定、人员车辆安全无事故、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无重大火灾和泄密事件,为全县平安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信访维稳: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多元融合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实质有效化解。重点就农民工劳资债务纠纷、工程质量投诉、物业管理纠纷等矛盾问题开展滚动排查。信访办要加强与建管处、质监站、物业监管科等系统内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对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排,重大问题联调,重点人员联控机制,及时预警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诱发个人极端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行“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做深做细思想教育工作,落实帮扶解困政策措施,依靠法律手段定纷止争,切实把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矛盾纠纷排查。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活动,排查调处涉及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预防群众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全面落实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分析例会制度,经常性分析研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发生因未实施风险评估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关系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严格执行;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工程施工、征地拆迁、燃气等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开展行业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工地、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制定系列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指导、督查;二是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加强单位内部防范。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到位、做到领导、制度、人员、措施四落实;严格财务室等重要部门、重要场所的管理。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上旬完成)。单位组织召开系列平安创建动员会,及时调整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及时研究平安创建工作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攻坚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9月底)。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住建系统实际,牵头制定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年度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将平安建设任务列为年度目标,制定进度计划,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底)。10月下旬,各单位各科室认真对照平安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行业内的平安创建标准,对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评。11月上旬,局综治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主要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考核推进,年终考核按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4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