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30号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治理行动成效,根据《关于开展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灌建发〔2023〕23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拓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灌南新实践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事故类型和隐患问题分布,明确企业、项目、人员、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按规定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2.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按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3.开展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是否管理到位;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乱拉、乱接用电设施;宿舍、办公用房等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有效、数量是否充足;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等。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抄送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查处。
4.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结合“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论证专家履职情况;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符合要求,验收的标准、程序、内容、人员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等。结合日常监督将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不断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压实危大工程管控责任。对照《危大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对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形,要及时上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5.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认真落实《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篇(2022版)》《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市政工程之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篇(2022版)》,进一步推动手册制度在项目上的应用。工程参建企业要结合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和项目所在区域特点,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
6.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项目主要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7.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将实名制系统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数据的预警信息推送至“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联动有效监管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法定职责、施工现场相关情况一问三不知,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对不能履职尽责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责令更换。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8.全面推广使用“建安码”。我单位将推进基于大数据避免用工风险 的“建安码”应用推广,认真学习其他市县的总结试点经验,做好下半年全省推广使用的准备工作。“建安码”在农民工实名制系统基础上,通过记录劳务工人 年龄、健康、培训、违章、职业技能等信息,实行绿、黄、红三色管理,初步实现对全县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的动态监管。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9.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以及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10.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层级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针对长期没有完成事故调查或未完成处罚的,实施挂牌督办或申请提级调查。
11.坚持分类施策与惩教结合。运用警示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现场通报会、提高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手段,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无视主管部门提醒教育,隐患治理不彻底、险情处置不及时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实施行业禁入。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动员部署(2023年4月6日—4月20日)。各项目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3年4月20日—12月30日)。5月底前,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建市政在建项目围绕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企业、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管理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并形成自查整改台账。6月底前,对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完成1次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第2次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并挂牌督办,相应扣减企业安全信用分。
(三)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5月1日—12月30日)。全面梳理总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调查研究,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毫不松懈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潜心研究、精心谋划、专心推动、细心落实,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有序推进。在开展治理行动中,突出抓好“三个结合”,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相结合,治理当前问题和夯实长远基础相结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