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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3-0004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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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38号 关于印发《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印发《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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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38

 

 

关于印发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9    


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着力防范突出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连建安20237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久久为功强化安全生产管控,不断加快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提升全县住建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提升住建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全领域、全行业、全链条、全流程安全监管,着力防范突出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双下降,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开创住建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重点的安全生学习宣讲;总结提炼出经验全县有特色、可复制的创新做法,打造职责清晰、分工明晰的宣讲教育架构。

1.加强学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县住建系统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和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加快推进线上、线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打造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教育体系。

2.完善组织领导。优化调整局安全生产监管专业委员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局安委会制度体系和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责。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

3.健全规章制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督导通报制度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深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全员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住建系统监管清单和考核制度,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履职考核。

1.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住建领域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全员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监管部门职责清单,签订年度目标责任状,严格监管人员考核,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通过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依托智慧工地等信息化举措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进一步排实安全隐患风险。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快推动住建领域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推进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事业保障,加快建设城市和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平台。推进城市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创新,探索我县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1.强化城市公共事业保障。将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深入查找城市公共设施隐患问题,严格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等设施维护管理,加强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管控,加快建设城市和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平台。

2.强化城市安全应急保障。加快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和防灾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人防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地震预测和应急水平,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聚焦老旧小区突出风险,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强化城市安全运行创新。学习借鉴南京等地城市体检工作试点成果,因地制宜、分布推进组织开展城市体检,探索建立我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全面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年度目标。

(四)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促进全县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建筑施工工人岗前培训、信息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政府投资规模 以上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四个全覆盖

1.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压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实行严管重罚。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危大工程管控,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治理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起重设备使用不规范和习惯性违章等问题,以防范安全事故为主要目的,加强源头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突出重要环节。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整治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抄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

(五)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持续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建立燃气行业企业、管道、用户的全链条管控机制。

1.加强燃气综合治理。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燃气场站、设施、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老旧管网更新和管网信息化管理,强化燃气管道施工破坏综合防控。年底前完成26公里立管改造。切实加强管道改造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杜绝质量安全隐患。

2.严格燃气经营管理。加强对燃气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的行为。持续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严控新增瓶装液化气储配站,淘汰过剩、低端产能,不断整合优化瓶装液化气企业。继续深化推广使用瓶装液化气监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化系统作用。推进联合打击黑气市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3.严格燃气使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配合县安委办、商务等部门有序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年底前完成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对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灶管阀的非居民用户,年底前更换到位。

(六)进一步强化城乡房屋安全保障。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整治并组织回头看

1.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落实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确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和今年整治计划。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督促乡镇政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落实整改。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

2.加强房屋安全清查。充分发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用,在去年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任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的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做到整治一栋、销号一栋,要结合城市更新、农房改善、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危房整治路径。

3.加强房屋安全整治。针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设立明显警示标识、安全围挡,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或经营,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实施方案明确的三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9种类型房屋,有序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确保按照国家要求,5月底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任务。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今年4栋隐患既有建筑整治目标。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4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