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4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灌南县住建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灌南县住建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确保全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建安〔2023〕96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住建领域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消除住建领域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重点
分析近十年的国内外群死群伤、重特大以及有影响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工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防工程等重点场所,主要存在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方面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此,组织对上述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下列15类情形:
1.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安全首要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审核和执行消防安全专项方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是否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等。
2.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防控。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临时建构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到位等。
3.临时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是否设置消防车辆临时通道并保持畅通;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等,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是否存在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
4.易燃可燃物管理。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可燃材料是否按要求正确存放、堆放;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等。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5.电焊等动火作业。重点整治相关项目是否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可燃物,动火作业过程是否由动火监护人现场监护等。
6.消防教育培训和救援演练。重点整治在建项目是否根据施工实际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救援演练,是否对全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现场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等。
7.物业小区管理。重点整治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8.人防工程违规充电。在人防工程内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区,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9.燃气使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10.密集场所消防管理。人防商场、商业综合体、宾馆、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三合一”现象。
11.消防通道管理。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人防商场、商业综合体、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12.餐饮厨房消防管理。人防商业综合体、宾馆等场所的餐饮区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13.消防设施管理。人防工程和人防设备企业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14.人防设备企业和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5.机关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三、任务分工
各有关单位(科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管处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安全科负责牵头人防工程排查整治;物管科负责牵头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燃气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其他行业科室、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宾馆饭店风险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前期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培训。各有关单位(科室)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地区、单位参加排查人员以及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培训,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各有关单位(科室)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清单。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三)集中会商。安全科定期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研判火灾形势,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意见和建议,形成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推进重点、难点工作开展,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对工作中遇到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问题时,由出现疑难问题的部门提出,安全科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协商解决。在元旦、春节、元宵、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两会”等重大活动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商研判,及时部署安排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四)集中曝光。各有关单位(科室)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曝光。每月根据火灾形势和整治质效,吸纳消防安全专家、新闻媒体记者等共同参加,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暗访,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切实做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类、教育一片。
(五)集中考评。根据火灾形势、季节特点和阶段重点任务安排,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责任,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成绩。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4月底前)。局各有关单位(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召开部署会议,加强条线发动。
(二)组织实施(每年5至11月份)。局各有关单位(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各有关单位(科室)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12月份)。局各有关单位(科室)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有关单位(科室)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的协同,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 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科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单位(科室)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各有关单位(科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安全科(214室);4月份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金童,联系电话:18260392125(703140),电子邮箱:gnzjjzzb@163.com。
附件:1.“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自查检查表
2.“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附件1
“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自查检查表
重点情形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第一类 | 1.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 是□ 否□ | ||
2.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 是□ 否□ | |||
3.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 否□ | |||
4.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 是□ 否□ | |||
5.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 是□ 否□ | |||
第二类 | 1.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是否造成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 |
是□ 否□ | ||
2.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 是□ 否□ | |||
3.是否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 | 是□ 否□ | |||
4.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是否被违规占用。 | 是□ 否□ | |||
5.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 是□ 否□ |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类 | 1.营业期间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 是□ 否□ | ||
2.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 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 料。 | 是□ 否□ | |||
3.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 是□ 否□ | |||
4.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 是□ 否□ | |||
第四类 | 1.餐饮场所内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 是□ 否□ | ||
2.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 是□ 否□ | |||
3.排油烟管道是否按防火分区设置。 | 是□ 否□ | |||
4.排油烟管道,是否在与水平、竖向集中油烟排放管连接的支管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 150℃的防火阀。 | 是□ 否□ | |||
5.排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 是□ 否□ | |||
6.冷库是否选用燃烧性能不低于 B1 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 | 是□ 否□ | |||
7.冷库中,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是否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 保温材料之间是否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 是□ 否□ | |||
第五类 | 1.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 效。 |
是□ 否□ | ||
2.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 是□ 否□ | |||
第六类 | 1.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是否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 | 是□ 否□ | ||
2.是否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 | 是□ 否□ | |||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 |||
4.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 | 是□ 否□ | |||
第七类 | 1.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是□ 否□ | ||
2.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 分隔功能分区。 | 是□ 否□ | |||
3.“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是否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 是□ 否□ | |||
4..是否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 |||
第八类 | 1.是否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 是□ 否□ | ||
2.是否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能熟练掌握“一懂 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 | 是□ 否□ | |||
第九类 | 1.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 是□ 否□ | ||
2.“九小场所”是否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 是□ 否□ | |||
3.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 是□ 否□ | |||
4.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每班不少于 2 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 是□ 否□ | |||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 是□ 否□ | |||
第十类 | 1.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 是□ 否□ | ||
2.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及时到场和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 是□ 否□ |
单位检查人员(签字):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认)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备案,一份单位自存备查。
附件2
“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填表人: 审核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地区 |
单位名 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 话 |
单位类 型 |
存在的问题隐患 |
督促隐患整改 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1 |
××宾馆 |
××市 ××区解放路 12号 |
张三 188 |
宾馆 |
范例: 1. 宾馆三层缺少一部疏散楼 梯; 2. 市场二层东南角一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 3. 消控室报警主机存在故障; 4. 消控室无人值班; 5. …… |
范例: 张三,13××(手 机长号) |
范例: 1.指导单位制定整改 方案,拟于×月×日进场施工。 2..第 1、3 条已整改完毕,其他隐患正在整改中,预计×月 ×日前整改到位。 1. 截至×月×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 |
2 | ||||||||
3 | ||||||||
4 | ||||||||
5 |
备注:1.隐患整改帮扶责任人为行业部门、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
2.“单位类型”一栏填写场所类型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