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41号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4号)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连政办传〔2022〕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行政执法科室(单位)要按照精简、高效、便企利民、非必要不现场执法检查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于3月10日前将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报局政策法规科。由局政策法规科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整合,形成联合执法检查计划,确定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行政执法科室(单位)报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时,要以书面形式(见附件)写明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并附相关依据材料。
二、实施行政执法备案制度
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在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前,应按照综合执法检查计划,并在检查前2个工作日内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对安全生产、防汛减灾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因发生事故、依法检验检查不合格、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开展的特定调查,以及上级或县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整治检查,各相关科室(单位)应于检查当日报局政策法规科。
行政执法检查后,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应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局政策法规科;需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局政策法规科。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过程管理
行政执法科室(单位)根据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按规定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于持证人为非本人、未载明执法类别、超越执法区域、未经年审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被检查企业可不予配合。行政检查要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在企业或市场上抽检企业产品,市场主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要充分保障企业申请复检的权利。
四、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纪律
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借行政执法检查故意刁难企业。严禁以各种形式让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提供服务、拉捐赠集资或赞助、订阅报刊、购买书籍、刊登广告、参加学会协会等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明令要求的外,不得随意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出面接待陪同。
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实施。
五、建立执法检查追责评价机制
局政策法规科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检查的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对于行政机关存在该备案不备案、该批准不批准、违反检查纪律、未全程记录等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局目标办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
联系人:王立东,联系电话:13675255335(572213)。
附件:1.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2.“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目录(第一批)
3.行政执法检查报备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拟检查对象名称 | 拟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参与人员 |
科室(盖章): 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3份,局政策法规科、局目标办、呈报单位各一份。
附件2
“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目录(第一批)
编号 | 监管事项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联合检查部门 | 联系人姓名 及手机号码 | 检查内容 | 检查 方式 | 检查 数量 | 检查 频次 | |
1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全县在建报监工程 | 县住建局 质监站 | 无 | 孙伟孝 15151200909 | 负责对县在建报监工程质量巡查及监督验收 | 1.质量行为 2.工程资料 3.实体质量 | 全覆盖 | 根据施工进度开展 | |
负责对县在建报监工程原材料抽检 | 现场随机抽检 | 全覆盖 | 每季度不少于15次 | ||||||
开展绿建、砼、监理企业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全覆盖 | 每季度开展1项 | ||||||
对全县在建报监项目的实体进行抽测抽查 | 现场检查 | 全覆盖 | 每季度不少于15次 | ||||||
2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全县在建报监工程 | 县住建局 建管处 | 无 | 孙苏 648667 | 负责对县在建报监工程安全检查 | 现场检查 | 全覆盖 | 根据施工进度开展每月1次 | |
负责对县在建报监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检查 | 现场检查 | ||||||||
对全县在建报监项目农民工清欠检查 | 现场检查 | ||||||||
3 | 消防验收项目 | 消防科 | 杨永浩13775457618 | 消防验收 | 现场验收 | ||||
时瑞13655120698 | 消防验收 | 现场验收 | |||||||
4 | 竣工备案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人 | 县住建局 安全科 | 无 | 金童 | 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 现场检查 | 全覆盖 | 每季度1次 | |
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 | 现场检查 | ||||||||
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 | 现场检查 | 全覆盖 | 每季度1次 | ||||||
5 | 建材行业检查、在建项目绿建检查/商品混凝土、建材生产企业;在建项目 | 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顾品生13775572488 | 抽检商品混凝土企业、建材企业原材料 | 随机抽检 | 全覆盖 | 每季度不少于3次 | |
检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人员及检测设备运行情况 | 随机抽检 | 全覆盖 | 每季度不少于3次 | ||||||
开展绿建项目实施情况检查 | 现场检查 | 全覆盖 | 每季度开展1次 | ||||||
6 | 全县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检查 | 县住建局 物管科 | 无 | 张菊15861218331 | 负责对全县有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企业服务质量检查 | 现场 | 全覆盖全覆盖 | 每季度开展1次随机展开 | |
7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监管/污水处理厂
| 县住建局 公用事业科 | 无 | 魏魏 15050900657 | 负责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 | 现场 | 11个污水处理厂 | 每季度1次 | |
8 | 房地产行业/ 在建、在售企业 | 县住建局 房产处 | 无 | 赵瑞13675202785 | 负责对销售现场公示情况的检查 | 现场 | 10 | 每季度1次 | |
9 | 燃气安全检查/全县燃气企业 | 县住建局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无 | 温良浩13961340171 | 负责对天然气企业安全检查 | 现场 | 全覆盖 | 每季度开展一次 | |
负责对液化气储备站安全检查 | 现场 | ||||||||
负责对液化气供应点安全检查 | 现场 |
附件3
行政执法检查报备表
报备科室(盖章):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
拟检查对象 | |||
拟检查事项 | |||
检查依据 | |||
拟检查时间 | |||
参与人员 | |||
是否联合检查 | 牵头科室 | ||
是否在检查计划内 | 是否专项检查 | ||
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
注:此表一式3份,局政策法规科、局目标办、报备单位各一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